1
國慶團建,主管提議去我家度假村吃野味私房菜。
每人一百塊,包吃住玩一條龍。
會議室裡,她們毫不避諱:
“聽我的,就住程思月家!”
“可是那地方是網紅景點,自己訂房一天起碼一天一千......”
“咱們和思月是好同事,她怎麼有臉原價收咱們錢?我坐了她兩個月車,她可從來沒提過油錢。”
“就是,那天我讓她幫我代購包包,她也沒要錢。”
“沒事呀思月,雖然你是山裡來的,爸媽還重男輕女,但我們都拿你當好姐妹,不會嫌棄你家的。”
我低著頭,不敢說話。
我自卑慣了,全家人都不喜歡我。
爸媽只圍著弟弟轉,弟弟染一頭黃毛,從來不正眼瞧我。
正在我計算著要做多久的兼職,才能填上這個窟窿的時候,
弟弟扛著獵槍衝進來,衝主管攤開手掌:
“我傢俬房菜一桌兩萬,住宿一晚三千。”
“你是想給錢,還是想讓我把你扔林子裡喂熊?”
......
會議室裡,部門主管簡霓不懷好意地笑著看我。
所有人也都在等我表態。
全公司都知道,我是最好拿捏的老實人。
加班是義務的,請客是自願的,找我借錢是不用還的。
因為我知道,這個家不會為我兜底。
從小到大,爸媽只關注弟弟程耀,對我愛答不理。
他們只帶程耀去城裡,從來不帶我;
做油燜大蝦,他們護得結結實實,一個都不給我吃;
我考試得第二名他們都要打我,卻放縱程耀騎鬼火炸街。
我高中時就發誓,一定要逃離這個家。
所以一畢業,我就立刻搬進了群租房,節假日都不回家。
,到想沒我可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