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任覺得這個結果不夠痛快,檢驗員卻支援陸辰。普通噴塗件暫定二十次上限,第十次和第二十次必須檢查;若後續二十次仍穩定,再討論延長。
十件小批只是把門推開一條縫,不是把整面牆拆了。
下午,另一班正好有八件同材質任務。加上上午十件和之前兩次確認,B3木襯累計二十次。第二十次後拆檢,壓痕均勻,無硬屑嵌入,回位時間比首次慢約半成,仍在允許範圍。
檢驗員據此把“二十次臨時上限”改成“二十次已驗證上限”,下一階段可做二十一至三十次的餘片測試,但正式產品暫不超過二十。
新的跟蹤卡也不再只打孔。左上角寫木襯編號,右上角寫裝夾材料;每五次一條檢查線,第二十次後自動進入紅色拒用區。木襯、孔板和記錄卡用同一根細繩成套懸掛,拆下一件,另外兩件必須同時進待檢盒。
操作工試著換了一遍,發現只多十幾秒,卻徹底堵住“新襯配舊板、舊襯配新板”的可能。維修組把這套方法補進藍牌版使用說明,仍只限對應材料,不擴成全廠通用制度。
第三車間主任這次沒再催四十,只在卡上籤了名字。
為了知道二十次以後到底發生什麼,維修組當天又找來十塊同材質工藝餘片。餘片不進入生產,也不拿來衝任務,只用於二十一至三十次的邊界試驗。
第二十一到二十四次沒有異常。第二十五次,軟木右側出現一根很短的翹纖維,清潔後未再露頭。第二十六次仍能夾穩,餘片表面也合格。
到第二十七次,先前那處邊緣在松夾時輕微起層。
肉眼看只有指甲蓋大小,繼續用也未必馬上傷件。有人建議剪掉翹邊,把三十次做完。
陸辰沒同意:“剪掉以後驗證的是修過的木襯,不是原狀態。先停,記錄起層發生在第二十七次。”
檢驗員用放大鏡看過,確認軟木內部沒有硬屑,但邊緣黏結確實開始松。第二十七塊餘片外觀仍合格,因此不能寫成產品返修;夾具木襯卻已經觸發拒用條件。
這次試驗把兩件事分開了:正式產品二十次上限仍安全;繼續衝到四十次沒有依據,而且二十七次已經出現材料退化。
維修組提出給軟木邊緣加一圈薄封邊。陸辰沒有馬上同意,因為封邊材料可能比軟木更硬,反而在外觀區留下新印。他們只把想法列入下一輪概念驗證,不直接改正式夾具。
第三車間主任看完第二十七次那塊起層木襯,終於不再嫌二十次太保守。
“要是直接定四十,這塊會繼續上正式件。”
“不一定第二十八次就出問題。”陸辰說,“但從第二十七次起,誰也不能再說狀態沒變。”
主任點頭,把原先準備寫的“建議延長至四十次”親手劃掉。
第二十七次起層的木襯沒有扔。它與第二十次正常木襯並排封存,標籤分別寫“正式上限狀態”和“餘片邊界試驗狀態”。以後有人主張延長次數,先看實物,再提出驗證方案。
普通噴塗件的正式卡也加了一條:到二十次無論外觀是否正常,必須退役,不允許操作工憑手感續用。若未來新結構透過驗證,再另發新版卡,舊卡不塗改。
這條限制由第三車間主任親自簽下,往後誰想超用,都不能再說只是第一車間口頭保守。
“你們第一車間做專案,怎麼越做限制越多?”
陸辰把B2舊孔板和B3新卡一起裝入證據袋。
“限制寫得越清楚,能用的地方才敢真用。”
若只看十件全合格,當然可以寫成“推廣成功”。可真正讓方案能繼續活下去的,恰恰是那條看起來不夠爽的二十次上限。
陸辰不缺一張漂亮總結。
他缺的是半年以後出了劃痕,沒人拿今天一句“大膽推廣”來找他背鍋。
。認他,格合件十
。打先人別替不都孔個一他,知未的後以次十二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