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一次的省裡電話,是州里先接到,再轉到南隴。
電話那頭的人沒有報姓名,只問兩件事:何志文案是否已按現案立案,陳懷石材料是否已經進入案卷。沈立川拿著聽筒,桌上攤著何志文未寄信和那半頁傳真。他低頭看了一眼那半頁傳真,調離日期那一行字在燈光下反著光。他忽然意識到,省裡打這通電話,不是來問何志文案的,是來問陳懷石那半頁傳真的。
“何志文案按現案走。”他說。
“陳懷石呢?”
“作為舊案相關調查人員記錄,不擴充套件聯絡。”
對面停了一下。
“沈立川,你很會寫。”
“我只寫現在能證明的。”
電話那頭沒有再壓他,只讓南隴縣局按程式報送何志文死亡案初報。結束通話後,沈立川把值班簿拉過來,照樣記了一筆。省裡轉電,詢問何志文案初報及舊案材料邊界。未形成正式通知。
沈立川寫完,放下筆,沒有立刻合上值班簿。他看著那一行字,覺得未形成正式通知這七個字寫在紙上,看起來像是在陳述事實,實際上是在替自己留一條後路。省裡沒有正式通知,意味著他合上值班簿之後,省裡可以說我們沒有打過這通電話。他不怕省裡不認,他怕的是省裡認了,但下一步不是讓他查,而是讓他停。他見過太多案子,在快要碰到什麼東西的時候,被一通電話叫停。他沒有說出來,但值班簿上那行字,已經替他記下了——省裡來過電話,問過陳懷石材料。
值班老民警看他寫完,低聲說:“你每回都記,省裡會不會不高興?”
沈立川把筆帽扣上。
“不高興也比沒有好。”
他把值班簿往桌中間推了推,讓老民警能看見他寫的那行字。老民警看了一眼,沒有再說話。沈立川知道,這行字如果有一天需要被翻出來,它就是證據。省裡可以說沒有形成正式通知,但值班簿上記了,就是記了。
何志文案的材料在下午鋪滿會議桌。
曹法醫的臨時意見放在最左邊,只寫現象,不寫判斷。何志文未寄信放在中間,旁邊是三份舊證詞影印件、舊電話室登記摹寫紙、陶老頭口述記錄、街西招待所練字紙、街西招待所住宿登記影印件。最右邊是病歷影印件。
沈立川站在桌邊,沒有坐下。他先把每份材料按照時間順序理了一遍,發現從何志文寫證詞到陳懷石調離,中間只隔了四天。他把這四天裡能追溯到的每一份手續都擺在桌面上——舊電話室登記簿上那兩行字、陶老頭說的借章經過、何志文未寄信裡提到的批條、省廳檔案室傳來的半頁調動記錄。四天,四個步驟,每一步都有人經手,但沒有一個人能說清楚這四天裡到底發生了什麼。沈立川把這四份材料單獨挑出來,放在桌子中間,讓它們排成一排。四份材料,四個時間點,像四塊踏腳石,從何志文伸向陳懷石,又從陳懷石伸向一個看不見的終點。
診斷欄:偽證。
沈立川沒有把這兩個字寫進初報標題。他寫的是:隔壁縣民政局幹部何志文死亡案,現場發現舊案相關影印材料。
唐秋萍看著標題。
“你不寫偽證?”
“那是兇手寫的。”
“你也知道是偽證。”
“知道和能寫,不是一回事。”
她把空白信封放在桌沿。
“能寫和不能寫,能擋住很多東西。”
“也能留下很多東西。”沈立川說。
他把何志文未寄信的第一句抄進摘要。何志文自述未按原話記錄。把七月二十五日補籤、蓋章、陳調查員取原件三項寫成並列。把陶老頭說的借章經過寫進附件。把街西招待所練字紙寫成疑似模仿何志文筆跡的現場遺留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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