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公司扣我年終獎,我不忍了》第十二章 庭審的博弈,落定的處分(1)

作者:蘇毅澤·19小時前

法院資產保全聽證會,定在週五上午。

法庭不算宏大,木質座椅色調沉斂,空氣中漂浮著紙張油墨與安靜對峙的張力。孟清提前半小時抵達,和公司法務並排坐在一起,面前攤開厚厚一摞卷宗:借款合同、放款憑證、對賬記錄、資產線索,還有之前調取的過橋流水佐證材料。

欠款企業的代理律師來得稍晚,身後跟著企業的實際控制人林振。男人一身休閒西裝,神態鬆弛,看不出半點揹負上億債務的窘迫,落座時甚至淡淡掃了原告席一眼,帶著有恃無恐的底氣。

開庭前的短暫間隙,法務低聲和孟清交代:“林振這邊核心打法,就是主張資金鍊條存在瑕疵,試圖否定部分借款效力,同時申報企業經營困難,名下資產早已做了隔離,想盡量壓低清償金額。”

孟清指尖輕輕按住卷宗邊角,點頭應下。她這段時間熬了無數個夜晚,整理資產線索,核對每一筆資金進出,清楚對方手裡的底牌。

法官入席,聽證會正式開始。

原告方率先陳述保全申請理由,提交證據,說明債務人逾期未償還鉅額款項,存在轉移資產、逃避債務的風險,請求法院凍結對方名下不動產、股權以及關聯賬戶。

輪到林振一方答辯,他的律師站起身,條理清晰丟擲抗辯觀點。

“我方不否認借款事實,但該筆資金來源存在過橋週轉情形,資金鍊路不合規。其次,企業目前經營停滯,員工工資尚無力結清,若強行查封全部資產,企業直接破產,債權人能拿回的款項會更少。我方希望法庭考慮實際情況,給予分期還款方案,減免部分逾期罰息。”

話音落下,林振順勢開口,語氣帶著幾分委屈:“不是我們不想還錢,專案虧了,資金被套牢。如果集團執意全面查封,最後只會兩敗俱傷。”

這套說辭,和之前私下談判時如出一轍,拿企業生存、員工生計當作談判籌碼,試圖逼迫集團讓步。

公司法務從容應對,逐條駁斥,出示多份書面證據,證明借款合同真實有效,放款流程完整,所謂過橋資金,只是債務人單方面資金週轉行為,不影響債權效力。同時提交近期查到的線索:林振在債務逾期前後,悄悄將名下一套商鋪過戶至親屬名下,部分股權無償轉讓給關聯公司,明視訊記憶體在惡意轉移財產規避執行的行為。

當這份資產變更記錄被呈上法庭,林振臉上的從容終於裂開一絲縫隙。他側頭看向自己的律師,低聲說了幾句。

對方律師立刻調整策略,開始對證據細節進行摳問,試圖質疑資料來源,拖延聽證節奏。

交叉詢問環節,法官看向孟清,向她核實業務對接過程中的部分細節。

孟清站起身,語氣平穩,一一作答。從專案盡調、放款前後溝通,到後續多次催收記錄,每一個時間節點都記得清清楚楚,所有陳述都有書面材料支撐。她沒有情緒化控訴,只客觀陳述事實。

對方律師抓住機會追問:“當初專案風險已經顯現,貴司依舊放款,本身風控存在重大疏漏,這筆損失,貴司自身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,為何現在全額向我方追償?”

孟清抬眼,不慌不忙回應:“內部風控問題,是我方企業內部管理責任,不代表債務人可以拒不履行還款義務。借款合同一經簽署,債務人便負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責任,不能以我方內部管理瑕疵,免除自身債務。”

一句話,邏輯清晰,堵死對方偷換概念的企圖。

聽證會持續近三個小時。休庭等待裁定的間隙,林振路過原告席位,壓低聲音,對著孟清丟下一句:“就算保全申請透過,想把資產變現,至少耗上兩三年。耗到最後,你們拿不到多少錢,你也要一直被這件事纏住。”

這是軟中帶硬的敲打。

孟清抬眸,平靜回看他:“法律程式會一步步推進,該歸還的欠款,不會因為時間拖延就消失。”

林振冷哼一聲,轉身離開。

走出法院大門,正午陽光刺眼。法務輕嘆:“今天的質證還算順利,保全裁定大機率會支援我們。但後續執行才是硬仗,資產處置、拍賣,變數很多,對方會想盡辦法拖延。”

孟清點點頭,眼底帶著疲憊,卻沒有退縮。

同一時段,集團內部,審計工作組的最終核查報告已經遞交到董事長方啟明手中。

數十頁報告,完整覆盤賀川任職期間這筆壞賬專案全流程。立項階段風險提示被忽略,審批環節獨斷專行,無視多層預警;逾期爆發之後,刻意掩蓋問題,散播流言嫁禍下屬,私下約談外部顧問進行脅迫談判。報告認定,賀川存在嚴重履職失職,風控管理重大疏漏,對鉅額壞賬負有主要領導責任。審計並未查實貪汙受賄等經濟犯罪,但履職過失證據確鑿。

董事會再次召開會議,依據審計結論敲定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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