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雙穿大唐:從撿到長樂公主開始》第145章 新律第一審(1)

作者:我愛吃奶爆·1小時前

“我知道了,謝謝。”

“甭客氣。”林晚清擺了擺手,轉身上了樓。

轉眼間,來到了初十。

林安一行人也結束了內蒙古之行,返回了天津。

……

貞觀七年。

正月十一。

大理寺門口彙集了很多百姓。

“怎麼了這是?”

“不知道,說是要按照新律法判案。”

大理寺內。

堂上匾額高懸“明鏡高懸”西字,兩側列著“肅靜”“迴避”牌。

大理寺丞陳季良端坐案後,面前攤著新頒的《婚戶令》,紙張上的墨跡還未乾透,顯然是新抄的。

案左是一名宦官,案右是一名侍女,這是李世民為了方便當場驗傷專門從宮裡挑出來的人手。

堂下站著一男一女,左右分立著宗正寺的錄事與家僕。

男子三十多歲,女子二十多歲。

碰!

驚堂木落下,陳季良深呼吸一口氣:“臨淄郡公李道衡,崔氏狀告你寵妾滅妻、毆傷正室,並私置外室於崇仁坊,新律準妻告夫,本官問話,你須據實答來。”

李道衡聽完,冷哼一聲:“哼,陳寺丞,你手中拿的可是新律?”

陳季良點點頭:“正是。”

“那好,新律曾言,既往不咎,我納妾是貞觀三年的事情,如今是貞觀七年,可算是既往不咎?”李道衡說完,沒給陳季良說話的機會,繼續開口:“更何況,崇仁坊的宅子,是妾室孃家所贈嫁妝,非我所購置,且我打她,是因為她犯了忤逆,我以家令處置訓誡,又有何罪?”

陳季良點點頭:“納妾一事是既往不咎,然,所謂家令,便與新律相悖,新律言,‘傷妻者,按律為暴,暴則有錯’,本官問臨淄郡公,是你那家法大?還是朝廷的律法大?”

李道衡剛想說話,旁邊的崔氏冷笑一聲:“訓誡?郡公將妾身推下臺階,又以馬鞭抽之,府中婢女皆可作證,至於崇仁坊外室,去年八月己產一子,接生穩婆可作證,至於郡公方才所言崇仁坊宅子為妾室孃家所贈嫁妝,可宅契落款分明是你李道衡的字跡!”

陳季良翻開宅契,將其拿起來,眉頭緊皺:“李道衡,你還有何所言?”

“陳寺丞,新律言推行之前己納妾並有夫妻之實者,視作次妻,既己為次妻,次妻置業,與正妻又何干?”

陳季良站起身,聲音低沉:“李道衡,既是次妻,為何不上報入籍?陛下自初七推行新律,到昨日初九,給了宗室子弟兩日時間上報,你為何不報?”

李道衡沒有說話,而是看向旁邊的崔氏:“崔瑾,你是崔姓之女,你今日告我,無非是仗著新律,你父崔元昭如今正在門下省,你就不怕丟光崔氏顏面?”

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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