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逃荒路上撿破碗,我靠洗碗發家》第104章 :縣令再邀,婉拒入城(1)

作者:用戶75832627·6小時前

清晨的陽光照在藥鋪門口,“濟世藥鋪”西個字被曬得發白。林招娣坐在櫃檯後頭翻登記本,手指一頁頁划過去,動作不快也不慢。阿圓蹲在門檻上,手裡捏著炭筆,在一塊木片上寫寫停停。

她抬頭問:“娘,今天還送藥嗎?”

“送。”林招娣答得乾脆,“有人來領,就給。”

話剛說完,村口傳來馬蹄聲。兩匹馬跑得急,揚起一陣土灰。馬上的人穿著衙役服,到了藥鋪前翻身下馬,其中一個捧出紅綢托盤,高聲道:“奉縣令之命,請林娘子即刻入城!府衙設宴款待,另有宅院賜予安身!”

林招娣沒動,只抬眼看了看他。

“我又沒犯事,為啥要見官?”

衙役賠笑:“不是問罪,是重用!縣令說您有經世之才,願聘為幕賓,參議民政。”

阿圓停下筆,轉頭看向母親。

林招娣這才站起來,走到門口,掃了一眼村裡。幾個孩子正圍在銀鍋模樣的陶罐邊玩煮藥救人,你一言我一語吵得熱鬧;老郎中拄拐走過,朝她點頭笑了笑;王氏提著籃子過來,把一把野菜放在臺階上,低著頭快步走了。

她回過身,對衙役說:“替我謝過縣令好意。但我守村,不去。”

衙役愣住。“這……可是縣令親口交代的,讓您務必進城一趟。”

“我己經說了不去。”她的聲音不高,也沒衝,可那股勁兒讓衙役張了張嘴,再沒說出半個字。

兩人互相看了一眼,拱手作罷,翻身上馬走了。

阿圓站起身,走到母親身邊。“娘,他們真會再來嗎?”

“會。”林招娣坐回櫃檯後,“這種人,一次不行,還得來第二次。”

果然三天後,一輛青帷小車緩緩駛進村道。車簾掀開,縣令自己走了下來。他沒穿官服,只一身常服,手裡拿把摺扇,站在藥鋪前看了會兒,輕嘆一聲:“這裡……竟真成了桃源。”

林招娣走出來,行了個禮,不卑不亢。

縣令開門見山:“上次我派人請你,你推辭了。今我親自來,只想問一句——你真不願進城?”

林招娣沒答,牽過阿圓的手,指向村裡幹活的人。

“您看這些人。前些日子還在餓死邊緣掙扎,如今能修屋種地,敢挺首腰板說話。他們信我一碗藥、一口鍋,也信我能護他們不受欺。”

她頓了頓,聲音穩得很:“若您讓我走,他們怎麼辦?誰來擋下一個‘李三貴’?誰來熬下一副救命藥?”

縣令沒說話,站在那兒,目光慢慢掃過巷子兩邊。有婦人抱著孩子走過,看到他也不躲,只是多看了兩眼;一個漢子挑水路過,放下扁擔擦汗,遠遠喊了句:“林娘子,昨兒那藥管用!”

林招娣應了一聲,那人又挑起水桶走了。

縣令忽然開口:“我不是想奪你的權,也不是要你當官。我是真心覺得,像你這樣的人,不該埋在這鄉野之間。”

“我知道您是好意。”林招娣點頭,“可我在這兒,是因為這兒需要我。城裡不缺一個說話的人,但村裡缺。”

“你不圖富貴?”縣令看著她。

“我圖。”她說,“可我更怕忘了餓是什麼滋味。一享福,人就軟了,心也就遠了。”

縣令沉默良久,終於嘆了口氣:“您比我想的更遠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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