縣城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。
清晨八點半,法庭大門敞開,陸續有人走入旁聽席。
陳山河穿著一身洗得乾淨的舊布衣,手裡拎著一個帆布公文袋,袋內裝著一疊紙質證據。吳剛跟在他身側,手裡拿著一份證人出庭申請書,二人依次走入法庭。
審判席上方懸掛國徽,審判長端坐正中,兩側坐著審判員,書記員坐在側邊桌前,記錄紙筆擺好。旁聽席坐滿了人,不少是村子裡趕來的村民,還有幾名鎮上聞訊過來看熱鬧的陳強街坊。
被告席上,陳強坐得筆首,身旁坐著他花錢請來的律師。陳強的視線掃過旁聽席,看見一張張熟悉的村民面孔,他的指尖無意識的敲擊桌面。
法槌落下。
“現在開庭。原告陳山河,被告陳強,關於老宅房屋所有權糾紛一案,開始法庭調查。”
陳強的律師率先站起身,翻開卷宗。
“我方主張,案涉老宅屬於陳強所有。陳山河年事己高,無能力打理房產,多年以來房屋修繕、日常開銷全部由被告陳強承擔。我方提交書面證言,以及幾份村民的簽字材料,用以佐證上述事實。”
律師抬手,法警將一疊紙張遞到審判長面前。
陳強抬起頭,目光看向審判席。
“我父親年紀大,腦子糊塗,這套房子理應歸我。我是他唯一的兒子,房子不給我,還能給誰。”
旁聽席傳來一陣細碎的議論聲。
審判長抬眼看向陳山河。
“原告,對被告提交的證據,有無質證意見。”
陳山河站起身,將帆布公文袋放到桌面上,一份一份取出材料。
“第一份,老宅建房時的審批檔案,檔案記錄房屋產權登記人是我本人。第二份,歷年房屋維修繳費票據,全部由我本人簽字付款。第三份,銀行流水,記錄多年來我轉賬給陳強的錢款,用於他的生活開支。第西份,錄音隨身碟,記錄陳強多次上門索要房產,言語威脅的對話。”
法警接過全部證據,遞交審判席。
書記員操作裝置,將隨身碟內的錄音在法庭音響播放。
錄音裡,陳強的聲音清晰傳出,滿是逼迫與指責。
“房子必須過戶到我名下,不然我就到處散播你的閒話,讓你在村裡抬不起頭。”
錄音播放完畢,法庭之內安靜下來。
陳強臉色驟然發白,身體向後靠在椅背上。
他的律師快速翻動手上的材料,神色出現慌亂。
“審判長,這份錄音存在剪輯嫌疑,不能作為有效證據。被告提交的證人證言,是不本村村民的真實表述。”
陳山河抬手。
“我申請證人出庭。”
劉守義、趙老柱等幾名村民依次從旁聽席站起身,走到證人席。
。字簽次依人幾,書文誓宣出拿員記書
。述陳口開義守劉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