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退出備忘錄,開啟相簿。
螢幕上彈出一個需要面容識別的提示。他把臉湊近前置攝像頭,鎖開了。
隱藏相簿。
他點進去。
最新的那張是今晚拍的。三樓,一扇亮著暖黃色燈光的窗戶。窗戶關著,裡面大概是客廳或者臥室,看不清細節,只有一團模糊的暖光。陽臺的欄杆在畫面下方,綠蘿的葉子從欄杆縫隙裡垂下來,在照片邊緣,被光透成半透明的、幾乎要融化的綠。那是他今晚站在樓下拍的。拍完之後他沒有立刻走,又站了一會兒。三樓的燈光在他頭頂亮著,像一顆不太遠也不太近的星星。
他往前翻。
學友餐館的招牌,紅色底金色邊,“友”字掉了漆。他第一次偷偷回到那條街的時候拍的,分手後大約半年。那天他坐在車裡,隔著一條馬路看了很久,最後拍下這張照片。老闆在門口擇菜,店裡沒有客人。他沒有進去。
律所樓下的路燈。他數不清拍過多少張。下雨天的,下雪天的,傍晚剛亮起來的,深夜只剩它一盞的那種。路燈下面有時候有人,有時候沒有人。她下班走出來的時候,會從燈下經過。他從不在那個時候拍。他拍的都是沒有她的路燈。
副駕駛座位上的水痕。雨夜,她下車之後,他沒有立刻開走。座位上她坐過的地方,雨水洇開一片深色的印記,邊緣模糊。他看了很久,然後拍了下來。後來那片水痕幹了,座椅上什麼都沒有留下。但照片在。
他繼續往前翻。
七年前,她出租屋樓下。那是一張拍得很差勁的照片,構圖歪的,光線暗,像是匆匆舉起手機又匆匆放下。畫面裡是一扇朝北的窗戶,窗簾拉著,鵝黃色的布料後面透出模糊的燈光。那是他第一次送她回家之後拍的。他站在樓下,抬頭看見那扇窗亮起來,心裡想:她到家了。想:她在換鞋。想:她可能會給綠蘿澆水。然後他拍下這張照片,像把那一刻釘在牆上。
那時候他不敢讓她知道。不敢讓她知道他送完她之後會在樓下站很久,不敢讓她知道他記住了她窗簾的顏色、她澆水的樣子、她說“等它再長一點就分一條出來”的語氣。他把這些東西藏起來,像松鼠藏過冬的堅果,不知道冬天有多長,不知道春天會不會來。只是藏。
現在她告訴他,綠蘿分了一條藤。活到了現在。掛在朝南的陽臺上。
他把今晚那張亮著燈的三樓窗戶也存進隱藏相簿。然後他做了一件和七年前一樣的事——回到備忘錄,截了屏,把那張寫著“三樓。302。陽臺最右邊。綠蘿。陽臺朝南”的截圖,也存了進去。
和七年前他記下她的課表、她愛吃的菜、她怕冷、她睡覺要抱著東西——那些從不敢讓任何人看見的備忘截圖一起,放在同一個相簿裡。
不同的是,七年前他記下那些,是因為害怕失去。怕自己忘了她喜歡的溫度、她習慣的座位、她說過的某句話裡藏著的撒嬌。怕有一天她不在身邊了,他連這些都會忘掉。他要用這些碎片,在記憶裡拼出一個完整的她。
七年後,他還在記。
不是因為害怕了。
是因為她值得被記住。
而她開始主動給他“可以記住”的東西了。
他把手機螢幕朝下扣在膝蓋上。客廳裡只有窗外城市的微光,車流的聲響從遠處漫過來,像一條很緩很緩的河。三樓那扇窗的光,在他閉上眼之後,還在視網膜上亮著。暖黃色的,模糊的,邊緣微微發著綠——那是綠蘿葉子的顏色。
他在心裡回答她今天說的那句話。
“和七年前那盆,是同一條藤剪下來的。”
我知道。你給綠蘿澆水的時候,手背上有陽光。鵝黃色的。水滲進土裡的聲音像植物在小聲喝水。你說等它再長一點就分一條出來。我等了七年,等到它長到三樓陽臺那麼長了。你蹲在窗臺上的樣子,我這七年裡,一次都沒有忘記過。
他睜開眼。
黑暗裡,三樓那扇窗亮著。不是真的亮在他眼前——是他的胸口,有什麼東西被點亮了。很小。像那盆綠蘿被陽光照透時,葉子邊緣那一圈半透明的、幾乎要融化的翠色。
他坐在沒有開燈的客廳裡,沒有哭。
但他的眼眶是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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