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是無奈被困在村子裡,但養傷的這幾日,近乎是凌錚一生裡難得清閒的時光。
白日里陳夭夭拖著他去鎮上,賣些小玩意,賺點散碎銀錢。她總有說不完的話,見著什麼都新鮮,買個肉餅也要同攤主多聊幾句,不消幾日,半條街的人都認得她了。凌錚多數時候只沉默地跟在一旁,偶爾被她扯著袖口拽到攤前,也難得不發作。
村裡的人起初對這對小夫妻頗多好奇,可久了,便也只把他們當普通鄰居相處,因著兩人相貌出眾,還時不時過來搭話。
只是所有人都不知道,那位寡言少語的年輕男子,正是在外令人聞風散膽的鎮北將軍。
是此刻挾持天子,權傾天下紇奚一族的眼中釘,肉中刺。
而能派這麼多人來殺他,必然是已經察覺到了他的野心,撕破臉是遲早的事,對方既已動手,就絕不會再留餘地。凌錚原想著再養精蓄銳一段時間,如今看來,已是不能再等了。
反正洛神之書已到手,回去之後,借天命之說召集舊部,收攏有心歸附的軍隊與幕僚,未必沒有與紇奚鈞一戰的能力,而這次刺殺,恰恰能成為他起兵的由頭,蕭氏那邊也暫不會對他有忌憚之心。
但一切的前提是,他能從這裡平安無恙地回去。
是夜,凌錚起身,慢慢走到窗前,月光清冷,落在院裡亮如薄霜,陳夭夭正坐在一盆木桶前,磨磨蹭蹭地洗衣服。
這幾日他們夜夜同榻,床又窄,兩人幾乎只能挨著睡,陳夭夭嫌他身上有血腥味,聞著不舒服,也不管他願不願意,直接上手就把他衣服全扒了。
可凌錚就這一件衣服,農夫家的男裝又太小,根本不適合凌錚,陳夭夭沒法子,只能親自動手給他洗了,曬了第二天好繼續穿。
此刻她正煩的要命。寬大袖子被襻膊被束在肘上,露出兩條細伶伶的胳膊,她垂著眼,一下下地揉搓著那件玄色外袍,神情少見的安靜。
水色輕響,皎月落在她肩上,隱約泛著潔白的光,宛若朵朵綻放的蓮花。
看著自己的衣服在她那雙皙白的手上被反覆揉搓時,凌錚渾身忽然騰起一股說不清道不明的熱意,燒得他心緒紛亂,久久難不能平息。
在這待得越久,他竟越有種不想離開的念頭。
成為梟雄,名揚天下是他的野心,是他從泥濘裡爬出來的唯一執念。但或許在內心某處,他也渴望著這樣平靜的生活,渴望能有一處不大的院子,一個能舉案齊眉的妻子,與他安穩過完此生。
只是他已經陷得太深了,權利的漩渦如同流沙,越掙扎越下沉,早已就由不得他抽身。況且在這亂世中,想要過尋常安穩的普通日子,本就是奢望。
凌錚想著,目光落回陳夭夭身上,深了些。
可若是妻子......
這年頭剛冒頭,他心口便是一窒。隨即緩緩的,又鬼使神差地,覺得這一樁,或許還有一絲可能。
陳夭夭原本計劃著是六天前就到了天衍宗了,結果硬生生給這場意外拖了十多天,好在凌錚身體結實,恢復得還算塊的,過了第十日,便能下地走路了。
陳夭夭覺得這回自己對凌錚也是仁至義盡,端藥餵飯,把他照顧得好好的,自己的小命應當也是保住了,他念在這份救命之恩上,總不至於再對她喊打喊殺。若他還有半點良心,沒準日後還能幫襯她一二。
就這麼盤算著,陳夭夭抱著從一堆吃的走進村裡,剛進屋舍,見門口的狗沒有出來迎接,微微詫異。
陳夭夭也是因著自己之前養狗的原因,很喜歡那隻狗,路過時都要摸一摸,再丟幾根骨頭給它。
所以每次她進門前,狗都會很熱情地跑過來,湊著她又舔又扒。
“七七?七七——”
陳夭夭輕聲叫著狗的名字,卻也沒見它出來,本想去問魏娘,但想起他們一家今天一大早就出門去走親戚了,應該必不在家。於是只得作罷,抬腳往裡屋走。
剛走到門邊,她腳步突然一頓,感覺到一絲不對勁。
。人有像好側屋
。個一止不且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