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沒有否認。”程見微說,“我只要求把補足發生在哪一天、由誰知道、接受了什麼利益寫出來。”
“若十年前的人沒有寫?”
“那是證據不足,不是由今日的人替他們寫。”
“結果確實救了兩營。”
“救人的結果是真。拿誰的信用去救,是另一行。”
韓維山沒有再追。
他提出的是最強的一條反方路:緊急履行與事後受益,可以讓不完整的同意被後來追認。
可這條路也要證據。
不能只靠“最後救了人”五個字,把中間所有人的名字吞掉。
···
蕭承晏被要求表明東宮意見。
公議堂裡許多人以為他會站在程見微一邊。
他卻道:“本宮支援保留結果追認的可能。”
程見微抬起眼。
蕭承晏繼續說:“軍情、災情與斷糧時,手續可能晚於行動。若受益人事後明知並明確接受,不能因為第一日少一枚印,就把所有交易判作無效。”
韓維山道:“殿下終於肯看結果。”
“本宮一直看。”
“那沈氏擔保便仍可能成立。”
“可能。”蕭承晏道,“所以查。”
他讓謝聞簡把東宮意見完整記下:
認可緊急交易可由事後明示追認;不認可僅憑救急結果推定特定人同意;追認須有知情、受益與明確承接三項事實。
程見微盯著那三項看了一會兒。
“明確承接”比舊例要求更嚴。
“這是東宮的主張,還是現行法?”她問。
“主張。”
“那就別寫在官斷下面。”
蕭承晏停了一息。
“移到反方附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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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·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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