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打電話道歉,結果那段錄音被剪成“經紀人承認公司欠錢”。
後來出事,公司說是我個人溝通不當。
這一次,我問她。
“公司有沒有商演分成?”
林姐皺眉。
“沒有。”
“經紀人有沒有經手386元退費?”
“沒有。”
“那我為什麼要為一筆不存在的錢道歉?”
“如果她拿錄音說公司承認欠款,誰來負責?”
林姐臉沉下來。
“蘇晚星,你不要動不動談責任。”
“藝人工作要講究溝通。”
“現在粉絲的情緒上來,你態度軟一點怎麼了?”
我拿出一張空白處理意見,推到她面前。
“如果公司要求我向方雨晴道歉,請您寫明原因。”
“公司存在商演分成爭議,蘇晚星解釋不當,需要向粉絲致歉。”
“您簽字蓋章,我立刻執行。”
林姐盯著那張紙,半天沒動。
過了好一會兒,她把紙推回來。
“你現在年輕,太較真。”
“真鬧到網上,沒人看你這些流程。”
我看著她。
“上一句話,您也願意寫進處理意見嗎?”
林姐猛地抬頭,眼神里帶了火。
就在這時,我手機震了一下。
公司總經理信箱轉來一封實名投訴。
標題很刺眼。
”。分演商人藝用挪星晚蘇人紀經報舉“
。了住不坐於終姐林,後字行那清看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