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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演總結後的第一次藝人會,我講了三件事。
第一,巡演不是商演,演唱會不是外接活動。
第二,所有費用以公司官方通知為準。
不信短影片,不信野群,不信所謂內部訊息。
第三,也是最重要的一點。
“人可以犯錯,也可以害怕。”
“但不能因為不敢說真話,就讓別人替你的謊言付出代價。”
會議室裡很安靜。
我沒有點江星瀾的名。
我不需要當眾羞辱他。
他該承擔的,合約、宣告、警方筆錄,一樣都不會少。
散會後,有幾個新人過來問合約條款、分成比例、檔期安排。
都是經紀人每天要處理的瑣事。
以前我總覺得,只要我足夠耐心,足夠負責,就能把所有誤會解釋清楚。
上一世教會我。
不是所有人都想聽解釋。
有些人要的是替罪羊。
有些人要的是流量。
有些人要的是把自己的謊,塞進別人的人生裡。
傍晚,我經過公司大樓。
巡演結束後,大廳的海報已經撤了。
新籤藝人在前臺拍工作照,有人抱怨造型太素,有人笑著比耶。
風吹過旋轉門,宣傳單滾到我腳邊。
我彎腰撿起來,丟進垃圾桶。
手機響了一下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