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粉頭污衊我吞了十五萬分成,我反手拉群她悔瘋了》第10章 10巡演總結後的第一次藝人會(1)

作者:好故事·14天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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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演總結後的第一次藝人會,我講了三件事。

第一,巡演不是商演,演唱會不是外接活動。

第二,所有費用以公司官方通知為準。

不信短影片,不信野群,不信所謂內部訊息。

第三,也是最重要的一點。

“人可以犯錯,也可以害怕。”

“但不能因為不敢說真話,就讓別人替你的謊言付出代價。”

會議室裡很安靜。

我沒有點江星瀾的名。

我不需要當眾羞辱他。

他該承擔的,合約、宣告、警方筆錄,一樣都不會少。

散會後,有幾個新人過來問合約條款、分成比例、檔期安排。

都是經紀人每天要處理的瑣事。

以前我總覺得,只要我足夠耐心,足夠負責,就能把所有誤會解釋清楚。

上一世教會我。

不是所有人都想聽解釋。

有些人要的是替罪羊。

有些人要的是流量。

有些人要的是把自己的謊,塞進別人的人生裡。

傍晚,我經過公司大樓。

巡演結束後,大廳的海報已經撤了。

新籤藝人在前臺拍工作照,有人抱怨造型太素,有人笑著比耶。

風吹過旋轉門,宣傳單滾到我腳邊。

我彎腰撿起來,丟進垃圾桶。

手機響了一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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