哪怕心裡不爽到了極點,吳雨霏也勉強忍了,一個正眼都沒給林念念:「對不起,這回我們能走了吧?」
林念念臉色一白。
她知道吳雨霏看不起自己,她想反駁,她想爭論,她想跟她講道理,可問題是她哪有這個底氣。
路人不知道。
她自己還能不知道嗎。
她根本沒有陪林雲舒買手錶,她就是插在王建剛跟她物件之間的第三者。
可問題是她這個第三者從來都不知道自己是第三者,甚至王建剛追求她的時候,不止一次說過自己是第一個讓他感覺到心動的女孩,她也理所當然地以為王建剛從來都沒談過物件。
雖然王建剛長相併不出眾,性格還不是很好,對身邊的人也缺乏尊重。
但他家條件太好了。
她承認她是一個物質的人,她不想下鄉,她想要留城,她可以捨棄一切,只為拿到一個工作機會,所以王建剛暗示她,只要她同意跟他在一起,他就能給她安排工作的時候,她立馬動心了。
不愛又怎麼樣。
只要能過得好,她無所謂這些虛無縹緲的愛,可現實卻狠狠給了她一耳光。
愛是沒有的。
自己對他沒有,他對自己同樣沒有,不僅僅是愛,甚至連最基本的責任心她都沒辦法從他的身上看到絲毫。
他有物件。
可他還是過來招惹自己,看到自己被他物件毆打,他連阻止都不曾阻止,解除所謂的誤會後,他更是拉著他物件就走,連句道歉都沒有留下,好像自己生來就欠他們,哪怕被人打了臉,也是咎由自取一般,可明明他心裡比誰都清楚,自己同樣是無辜的。
他之所以這麼對自己,不過是因為自己家境平平,他篤定自己不敢跟他計較罷了。
原來他知道自己的處境。
原來他早已經看穿了自己。
原來他要給自己的所謂的工作機會,不過是他用來引自己上鉤的魚餌。
那自己在他眼裡算什麼,一個為了工作跟他處物件還假裝跟他兩情相悅的物質女人嗎,可笑,太可笑了,林念念第一次覺得自己居然如此可笑。
林念念身子一晃。
林雲舒一把扶住她搖搖欲墜的身體,眼神一冷,一字一頓道:「不能。」
吳雨霏猛地抬起頭。
王建剛的眉頭也幾不可察地皺了一下,彷彿覺得林雲舒太過得寸進尺。
「當然不能,如果道歉有用,還要公安同志幹什麼,你愛人在大庭廣眾之下對無辜女同志大打出手,期間多次要扒無辜女同志的衣服,誤會解除之後,更是歉都不道就要離開,請問是誰給她這樣的勇氣,讓她在新社會,還要擺地主老財的譜兒,隨意打罵人民群眾,騎在人民群眾頭上作威作福?!」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