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太子妃說我墜崖身亡,我在冊封禮上驗出她的舊毒》第八章 8判決公布那日(1)

作者:番薯·3小時前

第八章

8.

判決公佈那日,京城下了冷雨。

陸懷遠革去官職與功名,終身不得錄用。

因盜取禁藥、誘拐良家女、賣入藥人谷、偽造命案,被判流放西北苦役二十年。

他聽見革去功名時,比聽見流放更激動。

“我的策論、政績皆無作假!”

“我在東宮七年兢兢業業,憑什麼全部抹去?”

刑部尚書只道:“朝廷取臣,先取其人。你以賣人之罪換取前程,又以偽案入仕,清名自然不存。”

他被押走前請求見我。

我沒有去。

七年前他把昏迷的我交給藥人谷時,也沒有等我醒來問我願不願意。

如今他想說什麼,都與我無關。

謝明珠被廢太子妃位,因合謀謀害嫡姐、私藏禁藥、賄賂滅口,被判幽禁皇庵十年。

她奪得的謝家管家權、母親遺物、陪嫁田產全部收回。

與太子的婚約作廢。

她哭著問謝懷仁:“父親,我十年後還能回家嗎?”

謝懷仁沒有回答。

她終於明白,她最怕失去的東西,還是失去了。

謝懷仁被罷去太傅職,留虛銜養病。

皇帝沒有因我是他女兒而寬宥。

他失職、誤信、拒查,讓一樁舊案沉了七年。

這個罪責不是哭幾聲便能抹掉。

他離宮前來見我。

這一次,我同意見他。

他帶來一隻舊鑰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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