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
8.
判決公佈那日,京城下了冷雨。
陸懷遠革去官職與功名,終身不得錄用。
因盜取禁藥、誘拐良家女、賣入藥人谷、偽造命案,被判流放西北苦役二十年。
他聽見革去功名時,比聽見流放更激動。
“我的策論、政績皆無作假!”
“我在東宮七年兢兢業業,憑什麼全部抹去?”
刑部尚書只道:“朝廷取臣,先取其人。你以賣人之罪換取前程,又以偽案入仕,清名自然不存。”
他被押走前請求見我。
我沒有去。
七年前他把昏迷的我交給藥人谷時,也沒有等我醒來問我願不願意。
如今他想說什麼,都與我無關。
謝明珠被廢太子妃位,因合謀謀害嫡姐、私藏禁藥、賄賂滅口,被判幽禁皇庵十年。
她奪得的謝家管家權、母親遺物、陪嫁田產全部收回。
與太子的婚約作廢。
她哭著問謝懷仁:“父親,我十年後還能回家嗎?”
謝懷仁沒有回答。
她終於明白,她最怕失去的東西,還是失去了。
謝懷仁被罷去太傅職,留虛銜養病。
皇帝沒有因我是他女兒而寬宥。
他失職、誤信、拒查,讓一樁舊案沉了七年。
這個罪責不是哭幾聲便能抹掉。
他離宮前來見我。
這一次,我同意見他。
他帶來一隻舊鑰匙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