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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月後,我適應了新的生活。
語言課、宿舍、超市和圖書館,路線簡單得像一條沒有岔路的線。
許知衡偶爾會把學校發來的通知轉給我,提醒我別錯過註冊時間。
他做事很有分寸,所有幫助都停在我需要的地方,從不替我決定。
這種分寸讓我不習慣。
周聿安總說“我來處理”。
以前我把那當成被重視。
現在才知道,被安排得妥帖,並不等於被尊重。
周聿安寄來的包裹在這天抵達。
寄件人寫的是他,裡面有我的舊相機、幾本專業書,還有那隻我們交往第一年他送我的手錶。
盒子裡壓著一張紙。
【相機修好了,表也換了電池。你出門別總忘記看時間。】
我把紙折起來,放回盒子。
相機還能開機,裡面存著一張四年前的照片。
照片裡,我坐在圖書館窗邊睡著,周聿安把自己的外套搭在我肩上。
那段回憶讓我站在原地,久久沒有動。
手機忽然響了,是周聿安的影片電話。
我沒有接。他又發來訊息:
【我知道你收到東西了。相機裡有一張照片,你看過了嗎?】
我把相機放在桌上,沒有回覆。
幾分鐘後,他打來語音。
“千尋,我不是想逼你回國。”
“那你想做什麼?”
“我想要的是你記得我說過的話,不是維修後的舊東西。”
電話那頭安靜了一會兒。
“你現在說話,越來越像在審判我。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