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上三年夜班供丈夫讀研,畢業宴他卻讓別人上桌》第9章 9追討贈款的事(1)

作者:清酒清酒·3小時前

9

追討贈款的事,比離婚先有了結果。

蔣婷起初堅持自己只是普通朋友,還讓傅啟明出面說明。

他把這段訊息轉給律師,表示願意配合核實。

她很快改了口,提出少還兩萬元,剩下的分期。

理由是自己還要讀書,那些錢一旦拿出去,後面的生活都會受影響。

我看完律師轉來的答覆,沒有同意減免。

“我的生活已經受影響三年了。”

追索繼續進行,蔣婷最終在調解中確認,六萬八千元全部返還。

臨近付款期限,她的律師又來爭取延期,附上了變賣禮物的憑據。

其中一隻包,購買價兩萬元。

我對著那張票據看了一會兒,把金額核對好。

傅啟明曾在我生日那天說,夫妻之間別浪費錢,等有條件再補。

原來早就有條件。

我讓律師按約定跟進付款,不再接受沒有保障的口頭承諾。

到期那天,錢到賬了。

傅啟明也給律師補發了最後一段對話。

蔣婷責怪他交出聊天記錄,說自己如今走進教室,都怕別人提起畢業宴。

“早知道會這樣,我為什麼要跟你在一起?”

他只回了一句,他們本來就對不起我。

律師確認與款項有關的部分後,將材料歸檔。

律師告訴我,蔣婷賣掉了那些禮物,剩下的用自己的存款補齊。

她原本打算拿那筆存款準備海外交流。

那份申請,也沒能如願。

師母后來告訴我,蔣婷找導師替她作推薦,被拒絕了。

導師知道她明知傅啟明已婚,仍接受那些錢,便不願再為她的個人品行擔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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