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重生的我做空半島》第一百四十八章 | 來了(2)

作者:舊城柔理人·4小時前

“根據法律規定,現在需要告知你的權利。第一,你有權保持沉默,你所說的一切,都可能成為呈堂證供;第二,你有權委託或要求聘請律師在詢問時到場;第三,如果你無力聘請律師,可以依法申請法律援助……”

話還沒念完,曹逸森忽然抬了抬眼,換了一副表情,緩緩開口:

“抱歉,我聽不懂韓語。”

小警察愣了一下:“啊?”

曹逸森接著說,這次用的是慢條斯理的日文,但語氣裡明顯帶著“他在說外語”的意味:

“我現在要求見律師。在律師到場之前,我不會回答任何問題。”

他又補了一句:

“另外,我正式提出要求,請你們安排有資質的翻譯人員在場,協助我聽懂並確認你們所說的一切內容。”

車門邊幾個警察一時面面相覷。

帶頭的那個皺眉低聲嘀咕了一句:“剛剛不是還回我韓語嗎……”

曹逸森像是沒聽見,換成英文,自顧自把話說完,語氣不快不慢、幾乎像背條文:

“在翻譯人員到場,並且用我能聽懂的語言,完整、準確地向我解釋所有權利和檔案內容之前,我拒絕進行任何形式的陳述,也不會在任何檔案上簽字。”

他抬了抬下巴,看著對方:

“這是我的權利,對嗎?”

這一整段話,說得不急不躁,甚至帶著點職業習慣的冷靜——不像是在跟街頭混混吵架,更像是在會議室裡跟法務確認條款。

車門邊的小警察完全接不上話,回頭看帶頭的:

“他…他說他聽不懂韓語,要律師,還要翻譯。說沒有翻譯之前,他什麼都不回答,也不簽字。”

帶頭的警察臉色更難看了。

他心裡清楚這傢伙十有八九是在耍滑頭——剛才明明用韓語跟自己對過兩句。但程式上,對方說“聽不懂”,又提出“見律師、要翻譯”,他們要是當沒聽見,回頭真鬧大了,這一條就足夠律師拿來做文章。

他沉默幾秒,最後只能咬牙點頭:

“行,那就按規定來。先帶回所裡,翻譯和律師這邊,我們走程式。”

醉漢在那邊還在嚷嚷:“哥!你可別就把他當普通人放過去啊!我們都躺地上了——”

帶頭警察冷冷掃了他一眼:“你也得跟我回去做筆錄。到底誰先動手,監控一調就知道了,別在我這兒演。”

醉漢被噎了一下,又想提“所長”,看著他那張黑著的臉,還是把話咽回去了。

曹逸森坐在後座,靠著椅背,背上隱隱作痛,呼吸一點點慢下來。

——從這一刻起,街頭這一架,已經被他硬生生拉進了走“程式”的世界。

接下來,就不是巷子口誰嗓門大誰說了算,而是誰更懂怎麼用人脈和規則說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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