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曰:
一字含糊路便歧,
家門須有主言時。
如今未聘明書在,
不替來年作早期。
賈政在書房坐到二更,終於把“尚待再議”西字劃去。
第二日清晨,他請賈母、王夫人、鳳姐到前廳,又讓寶玉在外間侍立。黛玉作為林如海來書之人也在,卻只坐下首,不近書案。
賈政先把回函草稿唸了一遍:
“姻親來示,謹悉。府中近日確有下人傳金玉吉話,亦曾私取年庚作長輩合看,然未經納采,未請正媒,未有兩家父母明定。今查明,現無婚約。凡林氏女婚議,非尊函親達,本府不啟其庚;他日若有相議,再循親禮,不以傳聞為先。”
唸到“現無婚約”,王夫人的手指在椅邊一緊。
“老爺這樣寫,薛家看見,豈不以為咱們急著撇清?”她道,“姐姐妹妹住在一處,原沒人正式說親,何必把‘無’字寫得這樣硬?”
賈政道:“正因無人正式說親,才是無。若寫尚待,便是我己將寶丫頭列作待定之人。這對薛家姑娘才是無禮。”
鳳姐在旁沒有插科打諢。她知道這句話難得。賈政素來不理內宅細事,遇事常叫王夫人與自己料理;今日肯親手寫“無”,便是第一次把婚局的含糊接到男家家長名下。
賈母問:“能不能寫‘現未定’?”
賈政想了想:“未定也可。只是姐夫問有無婚約,須答現無;再寫將來由兩家循禮,便不算斷絕一切可能。”
賈母嘆息,終究點頭。
黛玉聽到這裡,沒有因“將來可議”失望。父親要的本就不是賈家保證永不提親,而是今日沒有的事不能先寫成有。她向賈政行禮:“多謝舅舅據實回父親。”
賈政看她一眼:“你父親說你不可借父書凌人,你也要記著。婚姻非一人獨事,今日給你知悉之名,不是叫你以此輕慢長輩。”
“黛玉記得。”
寶玉在外間聽見,心裡有許多話,卻沒有越屏開口。賈政又叫他進去,當面問:“你可聽明白?”
“聽明白了。現無婚約,將來若議,走明禮。”
“還有呢?”
寶玉想起寶釵與黛玉的話:“須叫本人知道。”
賈政沒有贊他,只道:“先把自己管好。你若仍一時賭咒、一時私訴,便是有明禮也會叫你壞了。”
寶玉應下。
回函謄正後,賈政用了賈府家印,不用王夫人內宅押,也不用鳳姐掌家印。印落在“現無婚約”之後,墨色比正文略深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