黛玉在旁看了一會兒,問惜春:“你是因她偷物逐她,還是因她有一個寧府哥哥逐她?”
惜春道:“兩樣都叫人不安。”
“第一樣己經查清。第二樣是她出生便有,不是今日的錯。”
惜春手指緊握畫筆:“林姐姐可以留自己的丫頭。我不願被寧府拖累。”
黛玉沒有強迫她留下。她只把入畫扶起來,說:“那便把去處與工錢寫清,不許把‘盜銀’帶在她身上。”
鳳姐同意。入畫的退身頁寫:私銀八兩,父遺銅簪一支,來源己旁驗;無盜物;因主家不願續留而退。惜春必須在“無盜物”旁簽名。
她遲遲不落筆。
入畫慢慢止哭,從地上起來,把硯臺端到惜春面前:“姑娘若真不留我,便請把這一句寫了。我出去後,不能逢人都拿寧府賬解釋自己。”
惜春看著她。那一刻,她畫上未乾的山石比人更容易安置。石可留白,人卻要去處。
她最終寫下“無盜”。筆鋒很細,像怕多沾一點情。
入畫不願回寧府哥哥處,怕被賈珍家中再賣。平兒給她兩個選擇:林氏女工坊學染色,或由尤氏作保轉到寧府外莊良善人家。入畫會調顏料,選擇女工坊。惜春聽見,臉上微動,卻沒有挽留。
離開前,入畫把惜春常用的十二色小碟洗淨,依深淺排好。她沒有帶走一張畫,也沒有把銅簪退給哥哥。那是她自己的家物。
女工坊的回話尚未到。入畫把自己挑出的幾件衣裳放進包袱,清點到色碟時,又一隻只拿了出來。那是姑娘花銀子買的,哪怕每日都由她洗,也不是她的東西。
惜春看見,指著最舊的三隻道:“那幾個缺了口,帶去罷。”
入畫沒有立即收。她請平兒在紙上添“舊色碟三隻,房主允贈”。惜春的手指在桌沿上頓了頓,到底接筆簽了。入畫這才找碎布把缺口裹住,免得割壞旁邊的衣裳。
“你出去後,仍做這些?”惜春問。
“若人家肯教染色,便試試。如今還沒進門,不知能不能做。”
她沒有說一到外頭便可掙多少銀。哥哥給的八兩須留藥錢、衣錢,工坊雖說先試活,也要看她調出的色是否合用。平兒讓她把這句話問清,又問試活時有無飯食、做壞第一塊絹是否算債。問話寫好,隨女工坊的接人函一同送去。
阿良聽說妹妹不去寧府,特地託銀蝶帶來一塊舊包布。布中沒有再藏錢,只壓著一句話:銀是給你的,不用還我;去哪裡都先捎個信。
入畫讀完,用這塊布包了三隻色碟。惜春把哥哥的口信聽在耳裡,原想問寧府是否也會因此來追,話到唇邊又咽回去。
到了晚間,小丫頭把磨好的石青放在暖色那邊。惜春皺眉,叫了一聲入畫。門外應聲的人己不是她。惜春自行移開色碟,才見每隻碟底都有一個極小的記號;舊日叫人拿什麼顏色,從不曾低頭看過。
入畫還在外間等接人回函。聽見內室喚,腳不自覺朝門口邁了半步,隨後站住。平兒沒有拉她,也沒有催她,只替她將退身頁攤平晾乾。
“我明日還能進來洗最後一回筆麼?”入畫問。
惜春隔了片刻才道:“不必了。以後總得有人學。”
入畫低頭應了一聲。她取下自己的銅簪,掀開布角看了一眼,又重新插好。門裡是未收的畫,門外是尚未捆緊的包袱,誰也沒有走過這道門來。
惜春獨自坐到夜裡。她在空山腳下添了一個揹著包袱的小人,筆停在小人的衣帶處,沒有塗去。
接人的回函還未送到,入畫當夜仍歇在外間。八兩銀系回舊手巾,角上“良”字朝外;旁邊那張蓋了印的退身頁,己經由惜春親筆寫明“無盜”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