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曰:
舊銀一包系手巾,兄書未到罪先陳。
最寒不是離園路,是主無言認故人。
潘又安來過的當日申時,搜檢隊依續令到了暖香塢。惜春把所有箱鑰都交給入畫,自己坐在窗下作畫。
她沒有像迎春那樣緊張,也沒有像探春那樣預先列界,只說:“該看的都看。若是誰的東西,誰自己認。”
入畫聽見這話,心裡先涼了一半。
她的箱並不大。衣物下面壓著一隻舊手巾包,王善保家的開啟,裡面是兩錠小銀、幾枚散角子,並一支男子用的銅簪。包中的銀子過秤,合八兩;銅簪另列,不折入銀數。
“一個丫頭哪來這些?”
入畫臉色發白:“我哥哥送的。”
“你哥哥在寧府當差,寧府銀如今正查。誰知不是偷的?”
銅簪更被說成與外男私物。入畫急得跪下,說哥哥年前病過,託人送銀給她防身;銅簪是父親舊物,父親留下同式兩支,兄妹各留一支。她拿不出送銀單,只有手巾角上繡著一個小小“良”字——哥哥阿良名字裡的字。
惜春放下畫筆,第一句話卻是:“既有親人私送,為何不告訴我?”
入畫怔住:“姑娘一向不愛聽這些俗事。”
“不告訴,便是瞞。”
她的聲音很冷。惜春最怕寧府汙事牽到自己,尤其入畫哥哥正是寧府下人。她寧可立刻割斷,也不願被人說護短。
平兒問銀何時送來。入畫說去年冬天,由寧府一個小廝帶入。門牌舊冊尚未實行,卻有暖香塢值夜簿,記著那日“寧府阿良送冬筍一籃”。阿良正是她哥哥。
“銀藏在冬筍裡?”王善保家的問。
“在籃底。”
這做法更像私藏。
鳳姐沒有立刻斷盜物,只命查阿良當月月錢與寧府領銀。入畫等在外間,首到次日早間,尤氏才將旁證送來:阿良去年因替賈珍辦一件差得賞十兩,賬上有本人手印;兩日後他請假半日。若這十兩中送妹妹八兩,數能對上。
寧府賬並不因此全可信。尤氏另讓銀蝶送來當時賞銀旁見,旁見人是自己。她願認這一筆,不願入畫被寧府爛賬一併吞掉。
銅簪也有來處。阿良寫信說明,父親死後留下兩支銅簪,一支在他處,一支給妹妹。寧府門房能認他平日所戴同樣式的一支。
證據逐漸齊,惜春臉色卻沒有緩。
“銀既是她的,便還她。”惜春道,“人我不要了。”
入畫猛地抬頭:“姑娘!”
“你同寧府來往,又把銀藏在筍底。我不敢留。”
入畫哭著膝行兩步。她在惜春身邊多年,替她磨色、洗筆、收畫,從不曾拿過姑娘一件東西。此刻罪物己辨不是盜銀,主子仍因“怕牽連”不要她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