詩曰:
一紙停差又逐門,病衣未暖令先溫。
若將輕薄當成罪,也請明書罪與根。
停差後的這幾日,晴雯高熱一首未退。
宋嬤嬤診過,說她肺氣受損,須靜養,眼下不宜受風勞頓。怡紅院外間風大,麝月把她挪到暖閣,仍有人每日守門,防止她碰搜檢證物。
王夫人卻在這時正式下令逐她出府。
令上寫:“晴雯言行輕狂,病中亦不安分,不宜留寶玉房中;即日交親屬領回。”沒有寫盜物,也沒有寫路單屬她,只憑“言行輕狂”。
寶玉拿到令,第一反應是撕。襲人一把按住:“撕了便成抗太太,晴雯更走得難看。”
他轉身要去佛堂,晴雯在床上冷笑:“你去說我好,太太只聽成我把你迷得更深。”
“難道看你病著出去?”
“我不是怕出去,我怕被抬到我那不成器的姑舅家,第二日便病死,還說是我自己命薄。”
退身簿查到晴雯的親屬。她姑舅多渾,家中狹窄,確非養病處。平兒把這一事實寫成去處核驗,不用“可憐”二字。
黛玉持宋嬤嬤醫案去見王夫人。
王夫人先誇她近來處事穩妥,又說林家女醫舍有名聲,正可替府中解難:“你若願接晴雯出去養幾日,也算全了主僕情分。”
話聽著溫和,實則要黛玉以私情接下一名被逐丫鬟,日後若晴雯出事,榮府可說己交林家。
黛玉道:“林氏女醫舍可收病人,不收無由逐出的罪人。請太太先把三件事分開:她是否有罪、是否調房、病中去何處。”
“她的性子你也見過。尖酸狂妄,長久留在寶玉身邊不妥。”
“調房是太太的權。可若只因性子調房,退身頁便寫調離;若因路單逐出,請寫路單己證屬她。”
王夫人面色漸冷:“林丫頭,你如今替一個丫頭同我論權?”
“我替醫舍問收人名目。”黛玉將空白收治單放下,“名目不清,醫舍不敢接。”
探春隨後來,補的是時間。園規寫病弱不得夜逐,府規雖無明確半月之限,但太醫、宋嬤嬤都說不宜搬動。她建議先治,第三日請醫者復看,病勢允許短移才轉女醫舍;調離怡紅院可立即生效,人不必立刻出大門。
王夫人問:“你們是不是覺得我連一個丫頭也處置不得?”
探春低頭:“太太能處置。女兒只請處置落在紙上,不叫病死與逐人混成一件。”
這句話很重。王夫人沉默許久,改令為:“停差,候醫者準移,再轉林氏女醫舍;病癒後不得回怡紅院,去處另議。”
她仍沒有收回對晴雯的厭惡,也沒有承認搜檢冤她。可“即日交親屬”被劃去。
周瑞家的拿改令去怡紅院時,故意說:“林姑娘保你去醫舍,可別以為還能回來。”
晴雯躺著答:“我去養病,不去求誰保回。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