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都需要哪些證據?”羅輯問。
林斯言舉起右手,手指頭一根一根地掰開:
“第一,得拿出能證明梅嵐是原創設計師的原始設計稿、時間戳、公開發布記錄,簡單來說,就是任何能鎖定創作時間線的證據,設計圖、手稿照片、電腦檔案屬性、雲備份時間、社交媒體首發記錄,越多越好,越早越好。”
她看向羅輯和梅嵐,確認他們兩個人在認真聽:
“第二,證明英國奧莉維雅公司接觸過這些設計,郵件往來、展會記錄、合作洽談的痕跡、會議紀要、樣品寄送記錄,任何能證明他們‘見過’這些設計的證據。侵權案裡,‘接觸’這兩個字比‘抄襲’還重要,沒有接觸,就沒有抄襲。”
她豎起第三根手指,語氣加重了幾分:
“第三,也是最重要、最關鍵、最致命的,這款女包的設計專利。”
她的目光在羅輯和梅嵐之間來回掃了一遍:
“三條鏈鎖死,侵權就坐實了。專利、接觸、原創證明,三樣缺一不可,只要這三樣證據齊全,這條案子就是鐵案,誰來都翻不了。”
梅嵐立刻接過話頭:
“設計稿我都有,從第一版草圖到最終定稿,中間改了好多次,每一版的雲端備份都在,時間戳清清楚楚,電腦裡還有原始檔案屬性、創作日誌、修改記錄,連我當時用的軟體版本都能查出來。”
梅嵐頓了頓,繼續往下說:
“至於接觸證據,郵件往來全在,一個附件都沒刪。羅總在歐洲時尚秀上和他們簽過合同,展會上展出過樣品,播放過手工製作女包的宣傳影片,這些內容,都有照片、有影片,有在場第三方的見證。他們想賴?賴不掉。”
林斯言點了點頭,露出滿意的表情,然後問出了最關鍵的問題:
“那設計專利呢?”
梅嵐愣了一下:
“設計專利?”
林斯言的眉毛微微皺了一下,語氣依然平穩,但已經帶上了一絲不確定:
“這一項是最重要的,是整條證據鏈的鎖釦。沒有專利,光有設計稿和接觸證據,就像一把沒有子彈的槍,能嚇唬人,但打不死人。”
她看著梅嵐,等了幾秒,發現對方沒有立刻回答,於是又補了一句,語氣比剛才重了幾分:
“梅大小姐,你作為一名設計師,應該知道申請設計專利的重要性,這是智慧財產權保護最基礎、最核心的一環,是法律給你撐腰的底牌。”
林斯言的目光變得銳利起來,像是X光一樣穿透了梅嵐的臉:
“你,你不會沒有進行專利申請吧?!”
房間裡頓時安靜了下來。
梅嵐臉上的笑容僵住了。
她愣了半天,突然一聲驚叫:
“哎呀!”
一聲驚呼,像石頭砸進了平靜的湖面,激起的漣漪,一圈一圈地擴散開去,把房間裡本就緊張的氣氛推到了極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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