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劉主管,我不明白您的意思。”
他站起來,繞到我面前,聲音從牙縫裡擠出來的:“我告訴你,在這家公司,我就是天。”
“你要是識相,乖乖把你查到的東西刪了,我讓你轉正,給你漲工資。你要是不識相。”他拍了拍我的桌子,砰的一聲。
我在心裡接了一句:天塌下來的時候,從不跟人打招呼。
我以為他要發火。他沒有。他反而彎下腰,湊近我,聲音軟下來:
“小林,你以為我想這樣?這個位置我不坐,有的是人坐。張總讓我拿,我敢不拿?我兒子在私立學校,一年十幾萬,全家都指著這份工資。我要是被拿下來,這個家就完了。”
他看著我,等一個回應。我沒說話。
他又直起身,重新硬起來:“你知道之前那個助理陳建明是怎麼走的嗎?”
我的眼睛眯了一下。
“他從公司樓頂跳下去了。警察說是自殺。你信嗎?”
他講完這句,忽然不說話了,走到窗邊站了一會兒。我口袋裡的錄音筆貼著大腿,紅燈在亮。我怕他轉身看見,又怕他離得太遠,最後這兩句沒錄進去。
我沒說話。但我口袋裡的錄音筆,把每一個字都錄了下來。
他以為我怕了,直起身,笑了:“行了,我也不跟你廢話。明天收假,你自己看著辦。”
“要麼乖乖聽話,要麼……你自己選。”
他轉過身去。他還不知道,從今晚起,這家公司誰說了算。
我走出辦公室的時候,後背全是汗。不是怕。是興奮。
他親口提到了陳建明的死,還親口承認了“張總讓我拿”。這段錄音,加上舉報信,加上王姐的證詞,足夠讓警方重新調查這個案子了。
我回到工位,給董事長髮了條訊息:證據齊了。他親口威脅我,提到了陳建明的死。明天收網。
回過來的是一段長訊息:審計和法務明天上午十點到。經偵大隊我已經聯絡好了,手續齊全,他們會在公司樓下等著。
我關掉電腦,走出公司。國慶七天,結束了。
樓下的保安看見我:“小夥子,又加班到這麼晚?”
我笑了一下:“最後一天了。”
他搖了搖頭:“你們那個劉主管,天天下午就走了,活全讓你們這些新人幹。”
我沒接話。站在公司樓下,我抬頭看了一眼運營部的燈。
還亮著。劉建華還沒走。
我拿出手機,定了個鬧鐘。明天上午,八點五十。我要提前到,把所有證據投屏到大螢幕上。
七天,從一張報表,到一面牆的證據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