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最後一句話是:
“他從頭到尾沒告訴我們他的真正背景。他只說他是嚮導。”
這篇文章轉發了十幾萬。
林業局和縣巡捕房聯合給我發了一面錦旗和一份特級嚮導聘書。
儀式上有記者舉著話筒往我面前懟。
“沈言同志,你當時是怎麼想到用冷煙火驅趕母熊的?”
“你對自己三秒制服持刀歹徒有什麼感想?”
我把錦旗遞給了以前出生入死的老夥計。
“這是你營地的榮譽。”
他紅著眼圈接過去,罵了我一句:“滾蛋,別煽情。”
後來,我婉拒了所有媒體的採訪。
只是幾個月後,老隊友的野外生存營因為我的事蹟,生意異常火爆。
營地的預約都排到了第二年。
老隊友招了兩個新嚮導,但客人紛紛點名要我帶隊。
那天上午,我站在營地門口核對名單。
新一批遊客從大巴上跳下來,還是六個年輕面孔,東張西望。
“沈哥,就是你吧,我們在網上看了張強那篇文章,專門來找你的。”
我拿出簽到本,招呼他們排好隊。
“先簽免責協議。”
“然後跟緊我的路線,別亂跑。”
“不聽指揮的,當場遣返,費用不退。”
六個人齊齊點頭。
太陽剛好照下來,營地大門上老隊友昨晚新掛的橫幅迎風微晃。
上面八個字,聽從指揮,平安回家。
我背起包,走在隊伍最前面。
身後傳來腳步聲,整齊的,跟緊的。
這才是正確的節奏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