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大院瘋搶免費首都游,傻女開口攔全家》第七章 父親砰(1)

作者:遲白·14小時前

第七章

父親“砰”地拉開家門,把我牢牢護在身後,胸膛劇烈起伏:

“你們講點良心!我家囡囡整整十年說不出話!那天拼盡全身力氣才開口,你們讓一個孩子怎麼說服一整個大院被餡餅衝昏頭腦的人?”

“說得好聽!”那年輕工人紅著眼反駁,“就算說不明白,不會去找保衛科?不會去報警?看著我們跳火坑?”

我躲在父親背後,指尖死死掐著掌心。

就算當初我當眾把一切全盤托出,又有幾個人會信?

在所有人眼裡,我只是大院裡公認的痴呆啞巴。

王廠長拿著蓋好紅章的廠辦通知,紅榜貼滿大門口,所有人都沉浸在去首都的美夢。

我一個傻子的警告,只會被當成瘋言瘋語,只會被扣上嫉妒、搞破壞的帽子。

可這些辯解,我說不出口。

十年失語,我的語言能力還沒有完全恢復,喉嚨發緊,只斷斷續續擠出幾句破碎的話:“我……我說了……沒人信。”

我的軟弱,落在情緒激動的眾人眼裡,反倒成了心虛的證據。

“你看她支支吾吾的!是不是心裡有鬼!”

衝突越鬧越大,直到接到報案的公安趕到大院,才把躁動的人群勸開。

民警把我們家作為重點問詢物件。

周警官把我單獨帶到屋內,放緩語氣,一點點引導我回憶全部細節。

我慢慢把自己看見的一切全盤講出來:

顏色怪異、油漆未乾的套牌車牌,被撬過的油箱,司機拋在手裡的尖石頭,王廠長手腕上新結疤的抓痕,西南狼頭牌子的香菸,信封上“晉源”字樣,還有我刻在大巴輪胎內側的標記。

講完整件事,我嗓子火辣辣地疼。

周警官眉頭緊鎖,沒有立刻採信我的全部證詞。

一個十歲、過去十年沉默自閉的小女孩的口述,不能直接當成定罪證據。

“小姑娘,你說的這些線索很重要,但是我們需要物證來印證。”

警方立刻前往大巴原先停靠的小廣場,地面經過幾日風吹雨淋,又被來往人群踩踏,現場幾乎被破壞。

搜尋兩天,只找到了那枚我撿過又丟在角落的狼頭菸頭。

至於我所說輪胎內側的刻痕,原地只剩下空蕩蕩的空地,兩輛套牌大巴早已不知所蹤,沒有車輛,這條線索就無法證實。

大院裡的流言非但沒有平息,反倒愈演愈烈。

“警察都找不到她說的刻痕,說不定都是她編出來的!”

“說不定她真的和王廠長有什麼牽扯,王廠長跑路前特意囑咐她,保下李家一家人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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