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婆婆臨終把房子給了“表妹”,我照顧她十年只拿到一張欠條》第11章(1)

作者:渡庸人·9小時前

第11章

?從陳建國公司回來的第二天。

?一封加急的律師函就直接送到了我的租房處。

?陳建國到底還是倒打一耙了。

?他在律師函裡以“非法侵佔老人遺產”為由,要求我五天內返還存摺裡的三十一萬。

?並且賠償他所謂的“精神損失費”十萬元。

?甚至在親戚群裡大肆宣揚我是一個“捲走婆婆救命錢的毒婦”。

?看著那張字字句句都在抹黑我的律師函,我心裡沒有一絲慌亂,只有噁心。

?陳建國居然真有臉說“存摺裡的錢是他給的生活費”。

?十年來,他給的生活費加起來連零頭都不夠,全靠我出錢出力伺候老太太。

?現在老人走了,他倒開始計算起“這錢屬於他”了。

?我沒有退縮。

?我立刻聯絡了之前諮詢過的法律援助律師。

?抱著一整箱資料去了律所。

?在安靜的諮詢室裡,我將所有證據逐一擺開,整理成冊。

?第一份:婆婆癱瘓十年間,我每一筆開銷的正規發票與轉賬記錄,整整四十多萬。

?第二份:婆婆用左手寫的日記本,記錄了她對我的感激與存錢的真相。

?第三份:存摺的開戶時間與流水,證明這是婆婆生前自主贈與我的個人財產。

?第四份:陳建國偽造遺囑的照片與筆跡對比圖。

?律師看完全套資料,連連點頭:

?“林女士,你的證據鏈非常完整。”

?“這份存摺是老人在清醒狀態下為你開戶並贈與的,根本不屬於遺產範疇。”

?“陳建國想以侵佔遺產起訴你,勝算幾乎為零。”

?就在我和律師商討對策時,陳莉的電話打了進來。

?“嫂子,你在哪兒?我手裡有一份東西要給你。”

?陳莉的聲音極其冷硬。

?半小時後,陳莉趕到了律所。

?她從包裡掏出一隻錄音筆,直接放在了桌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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