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章
派出所的拘留室裡。
周宇和我爸因為尋釁滋事,被拘留了十五天。
我沒有去探望。
只是從律師那裡聽說了他們的情況。
我爸因為急火攻心,在拘留所裡突發腦梗,被送進了醫院。
半身不遂,以後只能在輪椅上度過。
我媽每天在醫院和出租屋之間奔波,頭髮白了一大半。
至於林蔓。
她比我想象的還要瘋狂。
她查到了周宇當年為了湊彩禮,曾經偷偷挪用過林蔓律所的一筆小額公款。
雖然錢後來補上了,但留下了轉賬記錄。
林蔓拿著這個記錄,直接報了警。
“他不僅詐騙我的感情,還涉嫌職務侵佔!”
林蔓在警局裡歇斯底里地咆哮。
“我要告他!我要讓他把牢底坐穿!”
她企圖用這種方式,證明自己是受害者,從而撇清那三千萬的連帶責任。
但法律是公正的。
警方調查後發現,那筆公款的挪用,林蔓自己也是知情且默許的。
結果就是,兩人不僅沒有撇清關係,反而雙雙面臨經濟犯罪的指控。
半個月後,周宇被釋放。
他走出拘留所的第一件事,就是去找林蔓。
兩人在民政局門口撞了個正著。
都是來辦離婚的。
“你這個毒婦!你敢報警抓我!”
周宇衝上去,一巴掌扇在林蔓臉上。
林蔓像瘋婆子一樣撲上去,死死咬住周宇的耳朵。
“你這個廢物!是你毀了我!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