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
7.
宋春梅被帶走後的第六天,第一位舊僱主來到我家。
那是個四十多歲的女人,姓陳。
她帶來一本父親生前的服藥記錄。
“宋春梅在我們家做了八個月。”
“她走後,我爸突然去世。所有人都說老人年紀大了,只有我媽一直說藥不對。”
“我嫌我媽鑽牛角尖,還把她送回了老家。”
陳阿姨說到這裡,捂著臉哭了。
奶奶把自己的新藥盒放在她面前。
“現在查,還不晚。”
隨後,第二戶、第三戶也來了。
有人家裡的孩子反覆昏睡。
有人在產後被診斷為嚴重焦慮。
還有一位單親媽媽,在宋春梅介紹下買過多份根本不適合自己的高額保險。
這些家庭的問題各不相同。
母嬰協會仍然堅持從未收到過有效投訴。
陳阿姨卻從檔案袋裡取出一張蓋章回執。
另一戶舊僱主也拿出了同樣的東西。
爸爸把查到的材料攤在茶几上。
材料顯示,宋春梅的“金牌育嬰師”培訓經歷有兩段造假。
其中一戶當年甚至交過五千元協調費,換來的只是“家庭糾紛,不予登記”。
共同點只有兩個。
宋春梅總在意外發生時第一個出現。
宋浩總在家屬最慌亂時拿出保險和代辦檔案。
當天下午,爸爸把警方送來的階段性通報放在嬰兒床邊,逐條念給媽媽和奶奶聽。
我躺在旁邊,也把每一個字聽得清清楚楚。
通報顯示,警方重新梳理了宋春梅十年來的服務記錄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