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滿月重生,我哭着救下全家》第十章 10案件塵埃落定時(1)

作者:火車·10小時前

第十章

10.

案件塵埃落定時,我已經一歲零兩個月。

判決書送到家裡那天,爸爸抱著我,把結果一條條念給全家聽。

法院認定宋春梅、宋浩實施了傷害、詐騙等犯罪行為,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,違法所得被追繳,偽造的授權檔案全部失效。

他們涉及的其他家庭案件,有的重新調查,有的進入民事索賠程式。

母嬰機構被吊銷經營資格,宋春梅的從業證書被撤銷。機構負責人也因刪除投訴、虛假宣傳和掩蓋風險承擔了行政及賠償責任。

沒有一句“我是一時糊塗”,能抹掉哥哥躺在急診室裡的那一晚。

爸爸沒有接受宋春梅託律師送來的道歉信。

媽媽甚至沒有拆開。

她把信原封不動交給了辦案人員。

“她該說的話,去對那些再也等不到道歉的人說。”

哥哥身體恢復得很好。

醫生說,那次攝入量不大,不會影響以後生活。

奶奶也沒有中風。

她每天準時吃藥,還學會了用手機查藥品批號。

爸爸不再用忙當藉口。

晚上回家再晚,他也會看一遍家裡的記錄,問媽媽今天累不累,聽哥哥把一句話慢慢說完。

媽媽重新回到自己的工作室。

她沒有變成全天圍著孩子轉的人,也沒有因為那段經歷害怕所有育兒人員。

她透過正規渠道請了一位新阿姨。

第一次見面時,媽媽認真核對證件、體檢和從業記錄。

新阿姨笑著說:“查清楚是應該的,照顧孩子不能只靠一句相信我。”

我沒有哭。

家裡人都鬆了一口氣。

一歲生日那天,哥哥親手給我戴上紙皇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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