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封不厚,摸上去裡面有幾張紙和一卷錢。
她沒有開啟。怕看了之後藏不住心事,被林家的人看出來。
她把信封塞進枕頭套裡,用手壓了壓,確認看不出痕跡,然後起身去換衣裳。
剛解開旗袍側面的兩顆盤扣,門外就傳來一陣沉重的腳步聲。
緊接著,門撞在牆上,發出砰的一聲響。
林德昌站在門口,六十多歲的人,頭髮花白,肚子很大,臉上的肉鬆垮垮地往下墜著,一雙眼睛渾濁泛紅——喝了酒,喝了不少。
“一下午死到哪裡去了?”
方梅珍的手從盤扣上放下來,垂在身側,低著頭不說話。
她在這家裡學會的第一件事就是——不說話。不頂嘴,不解釋,不哭,不鬧。把自己縮成一團,縮到最小,小到對方懶得看她,就行了。
“我問你話呢!”林德昌提高了嗓門,酒氣從喉嚨裡衝出來,瀰漫了整個房間。
“去茶室了。”方梅珍的聲音很小,小到像蚊子哼。
“又去茶室!你一個月去幾趟了?花錢喝水,你以為那些錢是風吹來的?”
方梅珍沒有說那是她自己積攢的月錢。說了也沒用。在這個家裡,她沒有“自己”的東西,連她這個人都是林家的。
林德昌罵了幾句,大概是覺得沒意思,轉身走了。
腳步咚咚咚地踩著樓梯下去,樓下傳來他喊阿燕倒茶的聲音,然後是什麼東西摔碎了,再然後是阿燕不卑不亢的聲音:“先生,這是英國來的瓷器,摔了就沒有了。”
樓下安靜了一瞬。
方梅珍把門關上,從裡面插上門閂。
她靠在門板上,慢慢地滑坐到地上,把臉埋進膝蓋裡。
不是害怕。
捱罵捱打這麼多年,她已經不太會害怕了。她只是在想一些事情。
去港城。在可以上班,包吃包住。按月發工錢。
她這輩子,還從來沒有被人問過“你想不想”。
在林家,沒有人問她想不想。林德昌要她生兒子,她就得生。要她待在屋裡別出門,她就得待著。要她跪下,她就得跪下。
從來沒有人問過她——你想過什麼樣的日子。
方梅珍把臉從膝蓋上抬起來,看著頭頂那盞蒙了灰的吊燈。
燈沒有開,屋頂黑漆漆的,什麼都看不見。
她想起阿燕。
阿燕每天早上五點半起來燒水掃地,晚上十點才收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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