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梅珍想起今天上午在金蘭亭喝茶的時候,透過竹簾的縫隙看到街對面站著一個男人。那個男人站了很久,戴著墨鏡,帽簷壓得很低,但她就是覺得他在看她。
原來不是她的錯覺。
“我……”方梅珍的聲音從嗓子眼裡擠出來,沙啞得不像話,“我走了,林家的人會找到我的。”
“港城不是星洲。”阿飛說,“林家手沒那麼長。”
“我的孩子……”
阿飛沉默了一秒,如實說:“帶不走。孩子姓林,你帶不走,走了以後可能見不到了。”
方梅珍的眼淚一下子湧了出來,她沒有去擦,就那麼讓眼淚順著臉頰往下淌。
阿飛也不去催她,站在旁邊等。
大概過了兩三分鐘,方梅珍用袖子胡亂抹了一把臉,抬起頭,眼眶紅紅的,但眼神和剛才不一樣了——多了一點什麼東西,像是沉在水底很久的東西浮上來了。
“我跟你們走。”
阿飛看了她一眼,從口袋裡掏出一個信封。
“船票和證件要現辦,最快後天。這三天您先正常過日子,別讓林家的人看出異常。後天上午九點,碼頭三號候船廳,會有人等您,拿這個信封裡的東西跟您接頭。”他把信封遞過去,“這裡面有一些港幣,您拿著,到了那邊買兩件換洗衣服,不用從林家帶東西出來,什麼都是新的。”
方梅珍接過信封,手指碰到信封的一瞬間,縮了一下,像是被燙到了。
她深吸一口氣,把信封塞進手提包最裡層,站起來,對著阿飛鞠了一躬。
阿飛側身讓開,“別謝我,我就是跑腿的。”
方梅珍直起身,嘴唇動了動,最終什麼也沒說,轉身朝巷口走去。
當天晚上,阿飛把陳先生送去機場。
陳先生進航站樓之前,對阿飛說:“這三天你自己也注意一下,這些做橡膠生意的,也不是善茬。”
阿飛點頭,“我會當心的,陳先生。”
方梅珍從巷子裡出來,沒有直接回林家。
她在街上繞了兩圈,路過一座小廟的時候停下來,站在門口往裡看了一眼。供桌上供著觀音,香火稀稀拉拉的,只有兩個老婦人跪在蒲團上,嘴裡唸唸有詞。
她也想進去拜拜,求個心安。
可又覺得自己這樣的人,觀音未必肯聽。
她在廟門口站了一會兒,轉身走了。
林家住在巴耶利峇路的一棟兩層洋房裡,白牆紅瓦,院子裡種了兩棵鳳凰木,花開的時候紅彤彤的一片,遠遠看著很氣派。可方梅珍進了林家的門十幾年,從來沒有覺得這裡是自己的家。
她從側門進去,穿過廚房,樓梯口碰見了阿燕。
阿燕是林家的自梳女傭人,四十來歲,梳著一條粗辮子,穿一身黑布衫褲,幹活利索,說話也利索。
整個林家,方梅珍最羨慕的人就是阿燕,因為阿燕出僱主家的門後,不用看任何人的臉色。她掙的錢是自己的,她的人也是自己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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