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一早,賀家老宅的早飯桌上熱鬧得很。
爺爺賀司令坐在上首,面前一碗小米粥,手裡捏著半個饅頭,不緊不慢地嚼著。
奶奶坐爺爺旁邊,正給小七剝水煮蛋。
大伯母端了醬菜上來,三伯母正在給小七的粥里加肉鬆。
小七坐在她專屬的小板凳上,除了加了肉鬆的粥,旁邊碟子裡是四分之一塊腐乳,還有半根油條切成小段。
她拿起小勺舀了一口粥,正要往嘴裡送,就聽見大伯母笑吟吟地開了口:“小七呀,聽說昨天大哥帶你出去玩了?”
小七嚥下粥,點點頭:“嗯,去公園了,還划船了。”
奶奶把剝好的雞蛋放到她碟子裡:“就你大哥一個人帶你去的?”
小七抬眼看了看奶奶,又看了看坐在旁邊的三伯母,發現她們都在看著她笑,目光裡都帶著點“快跟我們說說”的意思。
小七想了想,放下小勺,認認真真地說:“奶奶,伯母們,你們到底想問什麼呀?是要聽實話還是聽好聽的?”
一桌子大人都愣了一下,隨即都笑起來。
大伯母拿手背掩著嘴,跟三伯母交換了一個眼神,那意思是“這孩子怎麼跟個小大人似的”。
奶奶笑得最厲害,拿筷子點了點小七的腦門:“你這丫頭,跟你二哥學的?還分實話和好聽的?”
小七一本正經地說:“二哥說了,大人問小孩話的時候,有時候只想聽好聽的,不想聽實話。所以要先問清楚。”
賀司令放下饅頭,難得開了口:“那你說說,實話是什麼,好聽的又是什麼?”
小七掰著手指頭:“好聽的嘛,就是‘昨天玩得可開心啦,大哥帶我去划船了,還喝了北冰洋’。
實話嘛,就是‘大哥是帶我去給他當電燈泡的,那個姐姐長得可好看了,我只知道她姓曹,不知道她的年齡和單位,曹姐姐還給小七帶了汽水和奶糖’。
曹姐姐特別愛笑,小七一說話,她就哈哈大笑。
嗯,她還說我可愛,想把我搶回家。
我就跟她說,不用搶,她和大哥哥結婚了,就是我們家裡人啦。”
桌上安靜了一瞬,然後爆發出一陣笑聲。
大伯母笑得直拍桌子,三伯母手裡的粥碗差點端不穩,奶奶笑得彎了腰,拿手帕直擦眼角。賀司令倒是繃住了,但嘴角明顯抽了兩下,端起粥碗假裝喝粥來掩飾笑意。
大伯母緩過勁來,擦了擦笑出來的眼淚:“哎喲喂,你這孩子……什麼叫電燈泡呀?你大哥跟你說的?”
“不是大哥說的,是二哥說的。二哥說,兩個人談戀愛的時候旁邊如果多一個人,那個人就是電燈泡,發光發熱照亮別人,自己啥也撈不著。”小七一本正經地解釋,“二哥還說,當電燈泡要有職業道德,不能亂說話,不能亂跑,人家說話的時候要假裝沒聽見。”
三伯母笑得直搖頭:“那你二哥有沒有教你怎麼當電燈泡呀?”
“教了。”小七點頭,“二哥說,第一,要乖乖坐著不搗亂;
第二,大哥讓我說什麼我就說什麼;
第三,回來不能亂講。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