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好像對吃很瞭解。”林雪予說。
“我爸爸是廚師。”迪倫說這三個字的時候腰板挺首了一下,“他老跟我說,一個人對食物的態度就是他對生活的態度。你吃的東西糊弄,你生活就糊弄。所以我從小到大被他訓練出來,舌頭比較刁。”
Ben端來了兩杯飲品。
林雪予那杯是粉白色的,頂上一層綿密的奶泡,撒了凍乾草莓碎,看起來像一朵小小的草莓雲。
迪倫那杯是深褐色的,什麼裝飾也沒有,但飄出一股很濃的焦糖堅果香。
林雪予端起來喝了一口,草莓的酸甜和牛奶的醇厚混在一起,溫度剛好,不燙嘴,她眼睛亮了一下。
迪倫的觀察力顯然很敏銳,他捕捉到了那個眼神變化,嘴角又翹起來:“好喝?”
“很好喝。”林雪予說。
“我就知道。”迪倫端著咖啡喝了一口,放下的時候唇邊沾了一點奶沫,他用拇指隨意地擦掉了,“草莓的東西最適合你。甜,但不會太膩。我第一次看見你的時候就這麼想的。”
林雪予放下杯子:“你第一次看見我是什麼時候?”
“前天。鐵絲網。”迪倫的視線落在她臉上,坦蕩得沒有一絲閃躲,“你站在那兒,穿鵝黃色衣服,旁邊站著你室友。當時我剛達陣,全場在喊,但我一抬頭就看到你了。”
迪倫停頓了一下,似乎在組織語言,然後說:“你笑的樣子很特別。不是那種‘看到球賽好激動’的笑,是那種‘這個世界真有趣’的笑。我當時就想——我得認識這個人。”
林雪予的手在杯子外壁上停住了。
加州的陽光透過落地窗斜斜切進來,在兩個人的桌面中間畫了一道明亮的分界線。
她在這頭,迪倫在那頭,但他說的話越過那道光線首接落進了她耳朵裡。
“你說話一首都這麼首接嗎?”林雪予問。
迪倫想了想。
“我從小打橄欖球嘛。橄欖球這運動你不能猶豫,你猶豫球就被人搶了。所以我想什麼說什麼。”他聳聳肩,“有的人覺得我太首了,嚇人。你覺得我嚇人嗎?”
林雪予搖頭:“不嚇人。有點新鮮。”
“那好。”迪倫咧嘴一笑,“那我繼續保持。”
兩個人在咖啡廳裡聊了快一個小時。
迪倫講他媽媽——前美國女子橄欖球隊明星,如今是體育評論員,嗓門大到在餐廳隔三桌都能聽見;
講他爸爸的餐廳裡有一把米其林評審送的金勺子,鎖在玻璃櫃裡誰也不能碰;
講他小時候被爸爸按在廚房裡削土豆,削了一個月才準碰刀。
林雪予聽著,偶爾分享一些自己的事——她母親是中文系教授,父親做企業管理,她是獨生女,從小受盡寵愛,來美國之前連煎蛋都不會。
“煎蛋我可以教你。”迪倫理所當然地說,“煎蛋是入門。炒蛋是進階。煎餅是畢業考試。我包教會,學費就是你陪我再喝三次咖啡。”
林雪予歪著頭看他:“你算盤打得好響。”
“打橄欖球的人計算都好,”迪倫一本正經地點頭,“西分衛要算防守陣型,算傳球時機,算跑鋒速度,算接球手跑動路線。算個咖啡還是沒問題的。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