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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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證人是溫暖。
這意味著,三年前那場局,她從頭到尾都在場。
可我沒有任何權力去查別人的聊天記錄。
律師提醒我:“你之前說,你的設計原始檔,是從你父母家那臺舊電腦上被複制走的?”
我反應過來。
“對。那臺電腦是家庭共用的,我回家加班時都在用,裡面存著我的工程檔案,使用記錄裡有我的名字。”
“那就走正規流程。”律師說,“以固定侵權證據為由,依法取回裝置,我全程見證,全程留痕。”
取電腦那天,家裡只有爸爸。
他看著我抱著主機出門,欲言又止,跟到門口。
“安欣,房貸......”
“爸,”我打斷他,“以後有事,走書面。”
他的手扶在門框上,半天沒放下來。
開機之後,我先找到了自己的設計檔案副本。
複製時間、路徑,清清楚楚。凌晨兩點十七分,從D盤複製到外接裝置。
然後我發現了一件事。
這臺電腦的微信電腦端,一直沒退出過那個家庭共用的舊賬號。
雲端同步的快取裡,留著三年前的對話記錄。
我點開了溫暖和媽媽的對話方塊。
時間,三年前四月。
溫暖:“媽,遷戶口的事,姐姐知道了會不會不再給錢?”
媽媽:“只要她還願意給錢,就不用擔心。等辦完了,她再鬧也沒用。”
溫暖:“好。”
後面跟著一個笑臉表情。
我坐在螢幕前,一動不動。
三年前四月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