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戶口本上沒我的家,我不要了》第七章 7見證人是溫暖(1)

作者:小球豆·20小時前

第七章

7

見證人是溫暖。

這意味著,三年前那場局,她從頭到尾都在場。

可我沒有任何權力去查別人的聊天記錄。

律師提醒我:“你之前說,你的設計原始檔,是從你父母家那臺舊電腦上被複制走的?”

我反應過來。

“對。那臺電腦是家庭共用的,我回家加班時都在用,裡面存著我的工程檔案,使用記錄裡有我的名字。”

“那就走正規流程。”律師說,“以固定侵權證據為由,依法取回裝置,我全程見證,全程留痕。”

取電腦那天,家裡只有爸爸。

他看著我抱著主機出門,欲言又止,跟到門口。

“安欣,房貸......”

“爸,”我打斷他,“以後有事,走書面。”

他的手扶在門框上,半天沒放下來。

開機之後,我先找到了自己的設計檔案副本。

複製時間、路徑,清清楚楚。凌晨兩點十七分,從D盤複製到外接裝置。

然後我發現了一件事。

這臺電腦的微信電腦端,一直沒退出過那個家庭共用的舊賬號。

雲端同步的快取裡,留著三年前的對話記錄。

我點開了溫暖和媽媽的對話方塊。

時間,三年前四月。

溫暖:“媽,遷戶口的事,姐姐知道了會不會不再給錢?”

媽媽:“只要她還願意給錢,就不用擔心。等辦完了,她再鬧也沒用。”

溫暖:“好。”

後面跟著一個笑臉表情。

我坐在螢幕前,一動不動。

三年前四月。

猜你喜歡

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