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交第一筆房貸的那個月。
我發“家的味道”朋友圈的那個月。
原來在我喝著那碗湯的時候,她們已經在對賬了。
對的不是賬。
是我還能榨多久。
我想起這三年裡溫暖的每一次眼淚。
“姐姐對不起,是不是因為我才把你擠出去的?”
說那句話的時候,她眼圈紅得恰到好處,聲音抖得恰到好處。
她知道答案。
她比誰都清楚答案。
那句話不是愧疚,是臺詞。背了三年的臺詞,配了三年的眼淚。
我把硬碟資料按律師要求做了完整保全,雜湊值、時間戳、見證記錄,一項不落,和戶籍檔案、轉賬記錄歸進同一個卷宗。
做完這些,我以書面形式正式終止了一切代繳關係,要求銀行今後直接聯絡產權人。
那個週末,我去看了套房子。
一居室,朝南,首付我剛好夠。
站在樣板房裡,陽光從大窗戶裡鋪進來。我下意識算的是月供佔收入的比例。
算完才反應過來。
這是我人生裡第一筆,只為自己算的賬。
以前發獎金,我先想的是家裡還差什麼。冰箱舊了,爸爸的降壓藥,溫暖的畫材,哥哥的西裝。
現在不用了。
銷售問我要不要再看看,我說不用,就這套。
晚上,手機震了一下。
是媽媽用爸爸的號碼發來的。
“你妹妹知道錯了,你回來談談。”
我看著那行字,沒有回覆。
我截了圖,拖進那個資料夾。
重新命名:證據補充·第7號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