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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歲那年,我第一次知道自己和聞謙有婚約。
我很高興,抱著枕頭搬去了聞家,說要提前和夫君住。
聞謙比我大兩歲,已經很懂禮數。
他把我連人帶枕頭推出門,板著小臉告訴我:
「男女七歲不同席。」
我掰著手指算了半天。
「可我才五歲呀。」
......
聞謙被我問住了,扶著門,一時沒出聲。
我趕緊把枕頭塞進門縫,替他想了個兩全的法子。
「這樣,你睡你的,我睡我的。我先同你住兩年,等我七歲,再搬回去。」
他低頭看著卡在門縫裡的枕頭。
枕角上留著我的牙印,下午吃棗糕落的碎屑還沒拍乾淨。
「你娘知道嗎?」
「知道呀。」
出門時,我特意同娘說,要去找我夫君。
她正與姨母打葉子牌,應了句好,還吩咐丫鬟領著我,別在外頭摔了。
連送我的人都安排好了,可見她很贊成這樁事。
聞謙越過我,去看廊下的丫鬟。
她本來捂著嘴笑,被他一瞧,忙往前站了站。
「奴婢這就去請夫人。」
我叫住她:「把我的木馬也帶來。」
「不許帶。」聞謙接得比她還快。
我往他身後望了望。
聞家的門這麼大,多放一匹木馬怎麼了?
為了嫁過來,我連最喜歡的撥浪鼓都留給弟弟了。
有舍有得,我爹下午剛教的,總不能光有舍,沒有得。
。渣糕的面上掉拍,來出了頭枕把卻他,聽謙聞給說理道番這將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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