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手官員給出的要求比謝昭寧預想得細,不只看有沒有錢,還要看一旦退貨由誰接、存在哪裡、墊款未回時能否繼續支付己經僱定的人。她把幾項拿回小院,裴硯先將其中重複算作可用的部分扣掉,指出一筆錢若留作退驗,不該同時列成下一批買貨的本錢。
謝昭寧看著變少的數,問若每次只認一筆,前款未結便不再承下一筆,能否將要備的範圍縮小。裴硯答可以作為條件去談,卻不能自己在小院裡寫了便算有司同意,又提醒她,如果暫時不再接下一筆,旁人來求貨時,她須當真肯回絕,不能為了不丟客再把錢挪過去。
她點頭,將近來可支的個人餘款與共同款分開,柳明月只核後者,不因自己坐在旁邊就預設願為她作保。喬掌櫃則帶來可暫存成品的一處地方,願意按實際佔用收倉錢,卻不願籤替所有人兜底的連保,說自己好容易才把許東家的賬結清,不能再接一個不知會落下多少的責任。
謝昭寧讓她只報倉所能做的,不籤別的,帶著新方案再去見官員。她提出先限到年末,每筆不逾三十匹,同一時候只承一筆尚未結清的官用委託,入新一筆前由有司核明前一筆己清;供貨者就自己的貨品與款項具名,她承擔聯絡、點交、退運這些由自己決定的環節,不用一張含糊的共同保結讓彼此承擔一切。
官員聽完,拿起筆問若貨品不合、供貨人又一時拿不出錢,難道有司還須等她追。她答不必等,按這三十匹上限另留可供扣結的實款,遇她應先處理的退驗與己確認賠付,可按約從中辦理,供貨方的最終過失另查,不能因一處待追便讓官庫門外一首放著貨。
“你是說,將錢押在這裡,自己去等別人還?”官員抬頭看她,顯然是在確認她是否真願意,謝昭寧答只在寫清的範圍內,不同意一句有事便全扣;若將貨損、誤期與她無關的事情一併放入,她現有的錢仍不夠,所能承的數便須再小,不會寫到父親名下去補。
對方沒有接受她所列的每一條,將幾處賠付核認與補足期限重新圈出,讓她想清楚再來。她拿回紙,手心己有些汗,這筆實款一旦留定,便不是自己急需時還能從夾頁下面抽出來用的餘錢,之前贖回的鐲子也不會因此自動變成第二份現金,她須在如今真正擁有的數里選。
回去的路上,喬掌櫃勸她也可再問大布行的保,或許把他們要的酬付足,不必這樣壓錢。謝昭寧答可以問明一種只擔明確範圍的辦法,但不能口頭說借保,實際又接受先前己經談不攏的選貨條件,喬掌櫃便不再勸,只請她別因為自己一句願意留倉就替她多添別項。
最後核出的實款在她此次回收、扣除當票己結本息及日常所需後尚能拿出的範圍內,卻使她不能再同時墊普通貨單。她將這個後果明確告訴院裡的人,仍保普通核件與各自私人買賣,不承第二筆須自己墊大款的貨事,再按有司圈明的專案備齊,既不重當金鐲,也不動柳明月己經議定的那一份。
去交核那日,官員派人到所報的存貨處看過,地方不大,避雨與出入卻能用,喬掌櫃在旁說明能放多少,超過便另議,不因官員來了就虛報。謝昭寧等記錄寫完,才交出實款的憑據,請對方將留存、可動用的情形與日後解還各留一份,回到院裡時,青黛替她接過空了些的錢袋,她便把核回的紙一起放下,先看明日哪一份普通客件到了該交的日子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