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兄長回京殺我時,我已屍骨無存》第21章 21三司連審七日(1)

作者:人間拾光·11小時前

21

三司連審七日。

周正言的證詞、先帝密旨、玄衣衛名冊與蕭珩親筆底稿彼此印證。

太醫院舊檔也證明先帝死於慢性毒藥。

最終,百官共同廢黜蕭珩。

新帝由宗室推舉繼位,下旨重審十年前所有涉案之人。

父親的通敵罪名被撤去,恢復鎮國大將軍封號。

謝家軍三萬舊部盡數洗清罪籍。

我的名字也從奸臣錄中被抹去。

朝廷為我擬了十幾個諡號。

忠烈、貞惠、昭勇。

大哥一個都沒有要。

“她不需要死後再做誰的女相。”

“碑上只刻她的名字。”

蕭珩被押赴刑場那日,滿城百姓前來觀看。

他跪在父親當年受刑的位置上,仍高聲咒罵謝家。

大哥與二哥沒有去。

他們留在女相府,替我收殮。

二嫂請來京城最好的縫屍匠。

大哥卻不許旁人動手。

他親自用細線將我的頭顱與屍骨縫合,又把散落的骨頭一塊塊放回原位。

他的手曾經拿過刀,握過槍,卻不會做針線。

針尖一次次刺破手指。

血珠落在白布上,他便慌忙擦去。

“棠棠愛乾淨。”

“別弄髒她的衣服。”

大嫂站在一旁,紅著眼替他遞線。

遺骨收整後,二哥端來溫水,替我擦去骨縫中的泥。

。旁我在放花棠海枝一將翼翼心小,邊棺在跪子兒的歲九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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