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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一,我全款包攬了全家一起去露營。
到了營地,我一個人卸車、搭天幕、生火做飯。
等我手被燙出一個水泡,端著最後一鍋湯上桌時,卻發現沒有我的位置。
五把摺疊椅。
爸媽坐著,姐姐和弟弟也坐著,有說有笑。
而原本屬於我的第五把椅子上,放著姐姐的名牌包。
我剛想把包拿起來,姐姐卻一把拍開我的手,滿眼嫌棄:
“你別碰!你剛劈柴生火,手上全是黑灰和油漬,蹭髒了我幾萬塊的包你賠得起嗎?”
我僵在原地:“那我坐哪?”
媽媽皺起眉頭,護犢子似的把那個包擺正:
“地上全是泥,包放地上弄髒了怎麼辦?”
“再說了,你剛做完飯,褲子上本來就沾了灰,隨便找個石頭或者蹲在地上吃怎麼了,非得跟你姐計較個椅子?”
弟弟在一旁打著遊戲,頭也不抬地嗤笑了一聲。
我看著發紅起泡的手掌,又看了看他們理直氣壯的臉。
這一刻,我突然覺得挺沒意思的。
......
“哐當”一聲。
我爸把手裡的碗重重磕在摺疊桌上,臉色陰沉下來。
“站著吃怎麼了?你年紀輕輕的,委屈一下不行?大過節的非要喪著個臉給誰看!”
弟弟扒了一大口我剛烤好的肉,含糊不清地附和:
“就是,姐你現在脾氣越來越大了,連個椅子都要爭,真掃興。”
我看著他們一家四口理直氣壯的臉。
突然就釋懷了。
我平靜地把手裡那鍋剛燉好的湯,放在了旁邊的泥地上。
然後,我轉身走向帳篷邊緣,彎下腰,徒手拔出了第一根地釘。
“你幹什麼?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