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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一早,我帶著安安去了城郊舊車場。
二十八萬元的付款憑證上寫著回購裝置,老闆看完卻搖頭。
“那輛報廢車只值三萬,剩下的錢是宋老闆給我的封口費。”
他帶我們走進辦公室,從舊檔案櫃裡找出一份車輛移交單。
“宋老闆送來一輛前臉撞爛的試駕車,手續不全,還要求當天拆牌。”
“我怕以後惹事,堅持讓經手人簽字。”
移交人籤的是宋淮川。
見證人一欄,程晚晴歪歪扭扭地寫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老闆說這份手續是在事故後的第十天補送過來的。
老闆指了指角落裡的舊主機。
“後來宋老闆回來拿過監控,我留了一份交車畫面防他賴賬。”
電腦很快跳出一段沒有聲音的影片。
事故後的第七天,宋淮川的救援車拖著損壞的試駕車駛進院子。
宋淮川下車後先拆掉試駕車前後的車牌,又指著駕駛位說了幾句話。
兩名工人很快戴上手套,將染血的安全氣囊割了下來。
安安看見駕駛位裡殘留的血跡,整個人開始發抖。
我合上電腦,推著她離開辦公室。
回去的路上,她一直抓著我的袖口。
“姐,對不起。”
“你為什麼道歉?”
“我醒得太晚。”
我停下輪椅,蹲在她面前。
“是他們騙了我們三年,該道歉的是他們。”
我委託律師重新提交事故線索,又聯絡了外地一家康復中心。
當天下午,對方確認可以接收安安。
我把家裡的衣服裝進兩個行李箱,將安安的藥和複查資料單獨放好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