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國慶和男友相約爬山,出發前我分手了》第4章 4南門口是學校最熱鬧的地方(2)

作者:好故事·10天前

我下樓了。

我直接走向南門,手裡拿著那本裝訂好的材料冊。

圍觀的人給我讓出一條道。

有人認出了我,往後退了一步。

有人把鏡頭轉向我。

我在人群外站住,沒有靠近曹桂芬。

我翻開材料冊,一條一條念。

聲音不大,但很清楚。

“十月一號前一天上午九點半,你在三號宿舍樓下,當眾辱罵我四十分鐘。”

“當天晚上,你用方越的賬號,在兩千三百多人的年級群裡釋出不實訊息。”

“第二天早上,你把我的姓名、學院和照片發到同城論壇,帖子裡用了方越的貧困生認定材料。”

“今天中午,你在校門口拉橫幅、舉喇叭,把我的姓名、學院、宿舍樓號公開唸了兩個小時。”

唸完這四條,我抬起頭。

“曹阿姨,你誹謗我的證據,我已經全部交給學院紀檢和警方。”

“從現在起,你說的每一句話,都會成為呈堂證供。”

人群安靜了兩秒。

方越第一個衝過來,臉上沒什麼血色:

“你報警了?我媽不能留案底!留了案底我以後就完了!”

我看著他:“我給過你十分鐘。”

曹桂芬不哭了。

她從地上站起來,拍了拍膝蓋上的土,衝方越喊了一句什麼,方越過去扶她。

然後她把手伸進懷裡。

掏出來的是一個玻璃瓶,比常見的礦泉水瓶矮一點。

她擰開蓋子,抬起手,把裡面的東西從自己頭頂澆了下來。

紅色的液體順著她的頭髮流過她的臉,滴在她的領口上。

“許夢瑤逼死我了!”

她尖著嗓子喊,聲音把喇叭都壓了過去。

“我做鬼也不放過你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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