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
我立刻打電話給王律師。
“王律師,短影片的事你看到了嗎?”
“剛看到。”他的聲音沉穩,“這是名譽侵權,我們可以立刻發律師函要求平臺下架。”
“同時你準備一份宣告,把療養院繳費單、你給陸則遠發的簡訊、他拒繳費用的證據都整理出來。”
我一一應下來。
掛了電話,我花了兩個小時整理材料,發了一份正式宣告到社交平臺。
最後我寫了一段話:
“八年來,趙慧蘭的護理工作全部由我一人承擔。離婚後,我將其送入正規療養院並通知陸則遠本人。”
“拒繳療養費用的是陸則遠,由於拒繳費用趙慧蘭女士才被趕出療養院。”
“我保留對此次網路暴力事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”
聲明發出後,輿論開始反轉。
有人扒出了陸則遠的身份,有人找到了他那條訂婚宴的朋友圈。
評論區風向驟變:
“等等,這個男的好像是騙婚?”
“所以他一邊跟前妻離婚,一邊跟新歡訂婚,還不給親媽交療養費?”
“世風日下,現在真是什麼人都能發影片了。”
第二天,短影片被平臺下架。
陸則遠的名字開始在網上發酵。
但我知道,這只是開始。
集團監察部的調查結果在週四下午出來了。
王律師打電話給我時,我正在工作室改第二套方案。
“沈女士,集團監察部今天下午釋出了處分公告。”
我放下手裡的筆仔細聽。
“陸則遠,經監察部門調查核實,其行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。”
王律師停頓了一下。
“處分如下:一、立即解除勞動合同;二、追繳全部違規領取的家屬補貼;三、記入行業背調檔案,永不錄用。”
我靠在椅背上,閉了一下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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