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高育良才是法學教授啊。
今天被別人給自己的學生上了一節生動的司法實踐課。
季昌明在會場己經隱身了,他爛著陳海擔心的就是李達康問的問題,沒任何證據就想拘捕正廳級幹部?這得頭多鐵才幹。
說的是沒手續。
其實目前的漢東反貪局不光是沒手續,就連證據也是一點都沒有。
陳海不知道是吃錯藥還是怎麼了,依舊在那兒開口爭取道:“反貪總局說手續己經審批了。”
張執安在一旁看熱鬧不怕事大的火上澆油道:“先不說審批會不會透過,就算反貪總局的檔案傳過來給你,沒有反貪總局的同志在場,拘留證的執法主體對不上,你怎麼去依法拘留?”
“還是說,陳局長你認為你們省反貪局拿著反貪總局的拘留證可以拘留人?”
“另外,我沒記錯的話,丁義珍還是京州市和光明區的兩級人大代表,根據代表法39條的規定,這類非現行犯罪,必須要透過京州市、光明區兩級人大常委會同意才能拘留。”
(劇裡沒說,實際丁義珍肯定是,現實裡副市長、區委書記,除了剛上任沒來得及選舉的,99%是市人大代表,區委書記100%是區人大代表)
“達康書記作為京州人大常委會主任,截止目前都沒收到反貪總局聯絡。”
“其次丁義珍作為漢東的正廳級幹部,拘捕他需要省委同意,省委值班室也沒有彙報說收到反貪總局的案情通報。”
“你說他們在走手續?就算是在走,按目前情況來看,取得拘留手續最快也得到明天中午,你現在大張旗鼓的搞得人盡皆知,那麼在這期間丁義珍收到訊息潛逃呢?”
“這個責任誰負??”
說到這裡,張執安敲著桌子總結:“今天這個會可以說不光是討論丁義珍的問題,更是對省反貪局的擅自行動導致的不可控風險,進行補救。”
李達康感慨,還是京城的人懂法,平時忘了的代表法,這會兒用上了,之前對這種上級要求的,先拘捕後補手續人大也認。
但是現在拿出來說,就是違法。
說句難聽的,現在拘不了只能規,並且還是給你們收拾爛攤子。
高育良能咋辦?上學的時候沒把他們教好,那現在就得給他們擦屁股。
接過話題,開口道:“他們肯定明白這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,來請示,也是因為涉及到的相關法律問題。”
“反貪總局的手續沒有,但是又不能放任腐敗分子逍遙法外,本意是好的……”
劉長生都不用說了,現場的情況己經明瞭了,劉長生詢問道:“達康同志,你們京州市紀委對丁義珍違紀違規的調查,是不是有線索?”
“有,蔡成功和丁義珍通話十分頻繁,兩人的交往也超出正常交往範圍,我也接到多份丁義珍的舉報信。”
“現在雙規丁義珍,雖然對京州經濟有影響,我們能克服,一切為反腐讓路。”
“那既然拘留決證沒人開,那麼也就沒必要討論了,討論沒有任何意義,我雖然是省長,但是也不能干預司法獨立,更不會違反相關規定請昌明同志簽發沒有任何證據的拘留證。”
“京州市既然查清楚了丁義珍涉嫌違紀違法,先就按涉嫌違紀違法辦理,達康你向負責紀委的國富同志彙報,由他做決定。”
李達康笑著應了聲,拿出手機給田國富打去電話。
給田國富那出了事鍋就是田國富的。
。拘了不定決又富國田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