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刀了苦尋我十九年的父母》第3章 她一下笑起來(2)

作者:洗衣粉二號·17小時前

對我而言,承認她違法和承認她養大我,並不衝突。

顧辰問我從哪裡講起。我讓他把時間撥回我三歲那年,並糾正他的用詞:王桂香不是把我交給人販子,而是賣。我記得陳建國數錢,後來也確認過數目,整整五萬元。

周洋立刻皺眉。

周洋質疑三歲的孩子不可能認出五萬元,我承認當時不懂錢,也沒有靠這段記憶猜數目。

「馬國強後來親口承認。」

顧辰示意我繼續。我告訴他們,被拐後我先被塞進一處出租屋,幾天後才被送到何秀蘭家。

何秀蘭後來告訴我,她當時以為中間人辦的是私下收養。幾年後,新聞報道了那個人販窩點,她才知道我出自那裡。

「她為什麼沒報警?」

「她怕我被帶走,也怕自己擔責。」

「這是王桂香和陳建國賣我的價格。」

「數目是後來核實的。」

「馬國強又是怎麼回事?」

「去年出獄後,他來找過我。」

「要錢?」

「對。」

那天我在校門外見到一個瘦得脫形的男人。他喊陳盼兒,見我沒有反應,又喊蘇平安。

馬國強出獄後過得很落魄,羽絨服袖口沾著油,指甲縫裡發黑。

他開口就說,我剛認回有錢人家,一定捨得花錢買個體面身世。說起當年的交易,他毫無愧色,甚至抱怨陳建國壓價太狠。

我的手機一直放在外套口袋裡錄音,他說出的每個日期和地點,都被清清楚楚地收了進去。

「你小時候我還抱過你。」

「你是誰?」

「三歲那年,我就在村口等著接你。」

「人販子也管自己叫恩人?」

「話別說得這麼難聽。」

「那該叫什麼?」

「你親爹親媽收了錢,我只是替他們辦事。」

「他們收了多少?」

「整整五萬,一分沒少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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