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我不是你的名牌包【完結】》第16頁 項維森用餘光看着那隻帶着牙印的雞腿緩緩逼(2)

作者:金邁奇·14天前

至於項維森剛才說的,他也能聽懂,但是聽懂是一回事,同不同意就是另一回事了。

琳琳姐姐忙前忙後,是項維森讓她來的,又不是他求著人家幫忙的;裝修師傅辛苦是辛苦,可項維森肯定付人家錢了吧?以前每次帶他去洗澡,項維森都會在櫃檯前掏錢包的,最開始包包還傻乎乎地以為自己要被賣掉了,在寵物店裡發了瘋似的又嚎又刨,後來才知道那是人類的正常交易,給錢辦事,天經地義嘛。

而且說到底,答應陪他一起睡的人答應了卻耍賴,住不住新房間跟他有什麼關係呢?就算是扣分也該扣項維森的分。項維森幹得壞事,關他項包包什麼事?

“包包啊。”項維森走到床邊,有些為難地看著他。

對視的瞬間,包包非常狡猾地閉上了眼睛。

這個語氣他可太懂了,每次項維森用那種調子開口,接下來說的肯定不是什麼好話——要麼素質教育,要麼長篇大論講道理,要多煩有多煩。他才不要聽。於是乾脆一個翻身把臉貼到枕頭上,裝模作樣地呼呼大睡起來。

項維森無奈地看著那個裹在被子裡的小背影,忽然又不知道怎麼辦好了,最後只好沿著床邊躺下,刻意維持著相當體面的距離。床頭櫃上還放著一杯加熱過的杏仁牛奶,溫熱的香氣從杯口陣陣溢位來。

他側過臉,走投無路地用食物去誘惑包包,問他要不要喝牛奶。可包包依舊堅持裝睡,一聲不吭地側躺著,被子從肩頭滑下來一小截,露出睡衣領口處那一段纖細的後頸。臥室裡落地燈還亮著,暗黃色的暖光從項維森這邊照過去,正好落在他後頸那一小片皮膚上,映出一層細密的、屬於年輕生命才有的淺淺絨毛,像極了一隻剛褪了毛的幼鳥,脖子微微彎著,柔軟的,脆弱的。

項維森忽然想起自己的少年時代,彷彿已經是上輩子的事了。在這樣一個情況下,他更加清楚地知道:包包可以不懂事,但他不能不懂事。

哪怕在十年前,項維森也比同齡人更加少年持重。國際學校唸了十幾年,家境優渥,成績又好,身邊從來不缺人示好。初中有人往他課桌裡塞情書,高中有人放學後在籃球場邊等他,大學去了國外,金髮碧眼的姑娘在圖書館裡遞過寫著電話號碼的紙條,可他一個都沒接過。

對待戀愛他向來謹慎,愛情本身對他來說既不結果也不鍍金,換句話說,他能允許身旁這個小女孩一直這樣任性胡鬧,唯一的理由只有一個:他是包包。如果排除這一特定條件,他恐怕永遠不會考慮這個型別的女孩,太年輕、太天真、也太麻煩。

就算真的要結婚,他也會找一個年齡相仿的、彼此都能獨立處理自己生活的人,而不是——剛想到這裡,身旁的人像是參透了他的心思似的,被子底下忽然飛出來一腳,不偏不倚蹬在他小腿上。

項維森吃痛,微微蜷了一下膝蓋,剛開口想說話,就被包包劈頭蓋臉的聲討打斷了:“你怎麼都不哄我呀!!”

他揉著被踢的地方,偏過頭看見包包不知什麼時候已經翻了回來,整張臉埋在枕頭邊緣,只露出兩隻寫滿不高興的眼睛。項維森看著那張氣得皺巴巴的小臉,心裡再次感嘆:他這個年紀的,是真不適合跟年輕女孩談情說愛了。

見他還沒反應,包包不耐煩地又催促:“說話呀!我沒睡著呢!我生你氣呢!我在等你哄我呢!”

行行行。項維森是真投降了。既然哄小孩的伎倆在他這兒沒用,那乾脆開啟天窗說亮話好了。

事實很簡單,也很殘酷。“我是男人,跟包包你呢,是不一樣的性別。咱們睡一張床是不能怎樣,但是在外人看來我就是趁機耍流氓。流氓是什麼意思知道嗎?”

“所以你要告訴外人你是流氓?”包包不答反問。

“?當然不會。”

“我也不會,”包包表情嚴肅地接下話頭,“你不說,我不說,外人怎麼會知道?”

項維森又被噎住了。他發現自己總在同樣的問題上栽跟頭,包包的腦子是一條直線,所有彎彎繞繞到了他那兒都被打回原形。思考幾秒,乾脆把責任攬到自己身上,“就是外人不知道,我心裡也會過意不去,有種我在佔你便宜的感覺。”

“佔便宜?”包包頭頂一個問號。“我本來就便宜。”

項維森:?

包包上下打量他一番,繼續補刀:“我看你也不貴。”

“什麼?”項維森徹底懵了。

包包臉上卻不見開玩笑的意思,甚至頗為耐心地解釋:“你當初從盈盈姐姐那裡是免費把我抱回來的,我就是免費的。那你呢?你媽媽買你花了多少錢?”

項維森張著嘴,半天沒吐出一個字。他看著包包那雙澄澈無比的大眼睛,忽然徹底明白了——跟包包講道理是講不通的。他雖然前陣子嘴上說過什麼“生寶寶”之類的傻話,但顯然對基本的生理知識、道德倫理、男女之別根本一無所知。在他的小狗腦袋裡,人和人之間的關係只有“喜歡”和“不喜歡”這兩種,規則也只有“能”和“不能”這兩條,至於什麼社會眼光、流言蜚語、外人的看法,那都是不存在的東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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