姓廖的志願者在安保無人機的充電樁前面站了很久,問這是什麼。
孫玉蘭說是工業巡檢無人機,裝置檢修記錄和民航局實名登記證都放在旁邊的資料夾裡,廖金絲眼鏡翻了翻資料夾,沒能找出毛病。
但問題出在香料倉庫。
女執法員開啟恆溫櫃,掃了一眼裡面碼放整齊的香水瓶,眉頭皺了起來。
“這些香水是你的食品原料?”
“是的。用於提取風味分子,純物理萃取工藝,不引入有機溶劑。風味提取後的殘液按照危廢標準交由有資質的第三方處理,轉運聯單都在這裡。”
孫玉蘭把一沓檔案放在操作檯上。
女執法員拿起一瓶己經開封的姣琳香水,在執法記錄儀前晃了晃。
“香水不是食品原料,其中含有的香精、酒精和其她化學成分是否適用於食品加工,目前沒有明確的法規依據。你的產品有沒有做過全面的食品安全評估?”
孫玉蘭正要回答,口袋裡的手機震了。
她用餘光掃了一眼螢幕,系統彈出了一條新訊息:
【檢測到檢查人員正在質疑香水作為食品原料的合規性。
建議宿主引用「食品安全法」第三十七條: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,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交相關產品的安全性評估材料。
香水風味物理萃取是否構成‘新的食品原料’,目前在法規上屬於空白地帶。
建議措辭:強調風味萃取物為國家標準的‘食用香精’範疇,而食用香精的使用是合法的。】
她按滅螢幕,面不改色地回答:
“我用的不是香水本身,是從香水中透過物理萃取得到風味物質。
這些風味物質在化學本質上屬於食用香精的範疇,而食用香精在食品中的使用是有國家標準的——GB 30313。
您可以查閱我們所有產品的第三方檢測報告,全部附上了食用香精合規使用宣告。”
女執法員和男執法員交換了一個眼神。
姓廖的志願者往前湊了半步,推了推金絲眼鏡,“孫廠長,你說是物理萃取,那你的萃取裝置在哪裡?剛才我們看到的那臺攪拌機,好像不是專業萃取裝置吧?”
孫玉蘭在心裡給方硯秋記了一筆。
連她的裝置外觀都提前調查過,說明那天那張模糊的無人機航拍照片拍到的內容比她想的多。
但她沒有慌,指了指旁邊一臺蒙著防塵布的小型裝置。
“這臺是低溫分子蒸餾裝置,專門用於風味萃取。因為涉及專利技術申請中,所以平時不公開展示。兩位執法人員如果需要檢視,我可以開機演示。”
男執法員看了看那臺裝置的外觀,又看了看孫玉蘭的表情,最終在檢查記錄上寫了幾個字,沒有要求開機。
專利技術在申請中的裝置確實可以拒絕公開演示,這是合規的。
上午十一點半,檢查結束。男執法員把檢查記錄遞過來讓孫玉蘭簽字,上面列了三條觀察意見: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