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錢了就會認清一個人的本性
一
趙治中第一次覺得自己有錢了,是三十歲那年。
那一年他包了一片山場,僱了十幾個人,專門採挖連翹和柴胡。伏牛山的藥材值錢,尤其是野生連翹,乾貨一斤能賣到三西十塊。他一年下來,掙了小十萬。十萬塊,在石頭溝那是天文數字。他站在院子裡,看著那棵核桃樹,忽然覺得樹也高了,天也藍了,風也順了。他從口袋裡掏出那沓錢,數了一遍,又數了一遍。手在抖。不是冷的,是熱的。是那種從心底裡燒上來的、燒得人渾身發燙的熱。他把錢揣回懷裡,拍了拍,硬邦邦的,像一塊磚頭。他覺得自己的腰桿也硬了,像這塊磚頭。
有錢了,就得讓人知道。這是石頭溝的規矩。你不讓人知道,人家以為你沒錢,看不起你。你讓人知道了,人家才高看你一眼。趙治中想讓人高看他一眼。他從小就想。他是從山下搬上來的,他爹是個外來戶,在石頭溝沒有根基,沒有親戚,沒有靠山。他小時候,村裡人叫他“山下來的”,語氣裡帶著一股子瞧不起。他不服。他憋著一口氣,憋了二十年。現在他有錢了,這口氣可以出了。
他先是把房子翻了。石頭牆刷了白灰,屋頂換了紅瓦,門窗換了鋁合金的。鋁合金的門窗亮堂堂的,陽光照上去,反光,晃得人睜不開眼。他要的就是這個效果。他又買了一輛摩托車,紅色的,轟隆隆地響,騎在路上,全村人都回頭看。他騎著摩托車去鎮上趕集,把車停在最顯眼的地方,鑰匙不拔,讓人看。他去飯館吃飯,點最貴的菜,喝最貴的酒,結賬的時候把鈔票拍在桌上,啪啪響。他喝醉了,拉著飯館老闆的手說:“你知道嗎?我以前是個窮光蛋。現在我有錢了。我有錢了!”飯館老闆笑著點頭,說:“知道知道,你是大老闆。”他聽了,心裡舒坦。
他還請客。請村裡人喝酒吃肉。院子裡擺了三桌,雞鴨魚肉,白酒啤酒,管夠。他端著酒杯,挨個敬酒,嗓門大得像打雷:“來來來,喝!今天我請客!以後有什麼事兒,找我!”村裡人笑著應和,說:“治中出息了!了不起!”他聽了,腰桿挺得更首了。他喝醉了,靠在核桃樹上,對著天喊:“我趙治中,有錢了!誰還敢看不起我?”沒有人回答他。核桃樹不說話,天不說話,風也不說話。只有他的回聲,在山谷裡盪來盪去,像一個人在笑他。
他確實有錢了。但有錢了之後,他看清了很多東西。也看輕了很多東西。
他看清的第一個人,是他從小玩到大的兄弟劉鐵蛋。劉鐵蛋跟趙治中同歲,兩個人一起上山採藥,一起下河摸魚,一起被人叫“山下來的”。趙治中發達了,劉鐵蛋來找他,說:“治中,我想跟你幹。”趙治中說:“行。你跟著我,虧不了你。”劉鐵蛋跟著他幹了半年,起早貪黑,爬山過溝,累得像條狗。年底分紅的時候,趙治中給他算了五千塊。劉鐵蛋臉黑了。他說:“治中,你掙了十幾萬,就給我五千?”趙治中說:“你幹了半年,我給你五千,不少了。”劉鐵蛋說:“我是你兄弟。”趙治中說:“兄弟也得講規矩。”劉鐵蛋沒有說話。他把錢揣進口袋,走了。走了之後,再也沒有回來。後來趙治中聽人說,劉鐵蛋在背後罵他:“趙治中這個人,有錢了就變了。六親不認了。眼睛裡只有錢。”趙治中聽了,沒有說話。他站在院子裡,看著那棵核桃樹,站了很久。他沒有覺得自己變了。他覺得是劉鐵蛋變了。以前他窮的時候,劉鐵蛋跟他稱兄道弟,從來不提錢。現在他有錢了,劉鐵蛋開始跟他算錢了。算得清清楚楚的,一分都不能少。誰變了?他分不清了。
他看清的第二個人,是他媳婦兒王玉芬。王玉芬沒有變。她還是那個樣子,不化妝,不打扮,不花錢。她穿著那件洗得發白的棉襖,在灶臺前忙活,給他做飯,給他洗衣服,給他暖被窩。她從來不問他掙了多少錢,從來不跟他要錢,從來不嫌他給得少。她不爭,不吵,不鬧。她就像院子裡的那棵核桃樹,春天發芽,秋天結果,安安靜靜的,不聲不響的。他以前覺得這樣挺好。他不喜歡女人嘮叨,不喜歡女人管他,不喜歡女人跟他要錢。王玉芬什麼都不管,什麼都不要,他覺得省心。但現在他有錢了,他忽然覺得,王玉芬什麼都不管,什麼都不要,是不是因為她不在乎他?她不在乎他掙了多少錢,不在乎他有多厲害,不在乎他是不是讓人看得起。她在乎什麼?他不知道。他問她:“玉芬,你想要什麼?我給你買。”她搖了搖頭,說:“什麼都不想要。”他又問:“你是不是不喜歡我掙錢?”她說:“不是。”他再問:“那你怎麼不高興?”她說:“我沒有不高興。”她確實沒有不高興。她也沒有高興。她就是那樣,平平靜靜的,像一潭水。沒有波紋,沒有浪花,什麼都沒有。他看著她,忽然覺得不認識她了。他跟她過了十幾年,生了兩個孩子,睡了一張床十幾年,他忽然覺得不認識她了。她是誰?她想要什麼?她高興什麼?難過什麼?他什麼都不知道。他只知道她給他做飯,洗衣服,暖被窩。她像一個影子,在他身邊待了十幾年,不聲不響的。他有錢了,想讓她高興,但她不讓他高興。他有點惱了。
他惱的不是她,是他自己。他覺得自己有錢了,什麼都能買,什麼都能控制。但他買不了她的高興,控制不了她的心。她的心不在他這裡。她的心在哪裡?他也不知道。他只知道,她走了。在他有錢之後的第三年,她走了。走的那天早上,他還在睡覺。她站在門口,回頭看了一眼。看了很久。然後轉過身,走了。她沒有帶東西。衣服沒帶,錢沒帶,什麼都沒帶。她只帶走了自己。他醒來的時候,看見床頭櫃上放著一張紙條:“我走了。別找我。”他以為她是在嚇唬他。她以前也說過要走,但從來沒有走過。他等著。等了一天,兩天,三天。她沒有回來。等了一個月,兩個月,三個月。她沒有回來。等了一年,兩年,三年。她沒有回來。他有錢了,但他買不回她了。他什麼都能買,但買不回一個走了的人。他站在院子裡,看著那棵核桃樹,忽然覺得核桃樹也老了。葉子黃了,落了,光禿禿的。他有錢了,但沒有人跟他一起看了。
他看清的第三個人,是他自己。這是他最不想看清的,但也是最不得不看清的。他有錢了,但錢沒有讓他變得更好。錢讓他變得更暴躁,更自私,更不可理喻。他以為錢是底氣,是面子,是讓人高看他一眼的東西。但錢沒有讓他高起來,反而讓他矮了。他矮在錢眼裡了。他鑽進去了,出不來了。他每天算賬,算掙了多少,花了多少,賠了多少。他把賬算得清清楚楚的,把人心算得明明白白的,把自己算得精精光光的。他忘了王玉芬的生日,忘了結婚紀念日,忘了她最喜歡吃什麼。他忘了。他只記得錢。
王玉芬走後的那些年,他一個人過了二十年。二十年裡,他掙了更多的錢,蓋了更大的房子,買了更貴的車。但沒有人跟他一起花。他一個人吃飯,一個人睡覺,一個人數錢。他把錢從銀行裡取出來,堆在桌上,一摞一摞的,紅彤彤的,像磚頭。他摸著那些錢,手不抖了。不是不激動了,是麻木了。錢是硬的,涼的,沒有溫度的。他摸了一輩子,沒有摸出一點暖來。他想起王玉芬的手。她的手是軟的,暖的,會給他蓋被子,會給他縫衣服,會在他喝醉的時候給他擦臉。他摸過她的手,摸了很多年,但他忘了。他忘了那雙手是什麼感覺了。他只記得錢的手感。硬的,涼的,硌手的。他把錢收起來,存回銀行,坐在空蕩蕩的房子裡,忽然覺得冷。不是身上冷,是心裡冷。他有錢了,但沒有人暖他了。他有錢了,但他把最暖的人弄丟了。他有錢了,但他把自己弄丟了。
二
趙治中後來常常想,錢到底是什麼?是福還是禍?是好東西還是壞東西?他想不明白。他想了二十年,想到頭髮白了,背駝了,腿彎了,走不動了。他想明白了一件事:錢不是好東西,也不是壞東西。錢是照妖鏡。有錢了,你會看清很多人。看清誰是真心的,誰是假意的。看清誰是衝你來的,誰是衝錢來的。看清誰是朋友,誰是狗。他看清了。看清了劉鐵蛋,看清了那些喝酒吃肉的人,看清了那些在他發達之後湊上來、在他落魄之後躲開的人。他看清了。看清了之後,他不恨了。不是原諒了,是不需要了。那些人走了就走了,散了就散了。他不在乎了。他不在乎別人怎麼看他了。他有錢的時候,別人高看他一眼。他沒錢的時候,別人低看他一眼。那又怎樣?高一眼,低一眼,他還是他。他還是那個採藥的人,那個爬山的人,那個把王玉芬弄丟了的人。錢沒有讓他變好,也沒有讓他變壞。錢只是讓他看清了自己。看清了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。自私的,暴躁的,不懂珍惜的。他看清了,但他改不了了。他改不了了,但他認了。他認了,他就自在了。
他六十歲那年,把錢分給了兩個孩子。石頭在城裡買了房,小丫嫁了人。他一個人留在石頭溝,守著那個老院子,守著那棵核桃樹。他沒有錢了。他把錢都分了。他不需要錢了。他老了,走不動了,吃不了多少,穿不了多少。他只需要一碗麵條,一個雞蛋,一點鹽。他只需要太陽曬著,風颳著,山在眼前。他只需要一個人,安安靜靜地,把剩下的日子過完。
他沒有錢的時候,又看清了一些人。看清了那些在他有錢時圍著他轉、在他沒錢時躲著他走的人。他不意外。他早就看清了。但他也看清了一些以前沒看清的人。他看清了村裡的老光棍孫瘸子。孫瘸子以前跟他沒什麼交情,兩個人見面打個招呼,點個頭,沒有多的話。他有錢的時候,孫瘸子沒來找過他,沒跟他借過錢,沒佔過他便宜。他沒錢了,孫瘸子反而來了。隔三差五地來,給他帶點菜,帶點菸,帶點酒。不貴的東西,一把青菜,一包菸絲,一瓶散酒。孫瘸子坐在他院子裡,抽著煙,不說話。兩個人就那麼坐著,曬著太陽,聽著風。有時候坐一下午,一句話都不說。走的時候,孫瘸子說一句:“明天再來。”他說:“好。”他後來問孫瘸子:“你怎麼對我這麼好?”孫瘸子想了想,說:“你以前幫過我。你忘了?那年我摔斷了腿,是你把我從山上背下來的。你忘了。”他沒有忘。他記得。但他以為孫瘸子忘了。他沒有。他記了二十年。他來找他,不是因為他有錢,不是因為他沒錢。是因為他背過他。是因為他幫過他。是因為他記得。趙治中坐在院子裡,看著孫瘸子一瘸一拐地走了。他的背影佝僂著,像一棵歪脖子樹。趙治中看著那個背影,忽然覺得鼻子酸了。他沒有哭。他己經不會哭了。他只是坐在那裡,看著太陽落山,看著天變黑,看著星星出來。他有錢的時候,圍著轉的人很多。他沒錢的時
候,圍著轉的人少了。但少的那幾個人,是真的。是真的對他好。不是因為錢,是因為他這個人。他這個人值不值得?他不知道自己值不值得。但孫瘸子覺得值得。那就夠了。他不需要所有人都覺得他值得。有一個人覺得值得,就夠了。
他後來再也沒有掙過大錢。他不掙了。他不需要了。他只需要一碗麵條,一個雞蛋,一點鹽。他只需要孫瘸子隔三差五地來,坐一下午,不說一句話。他只需要太陽曬著,風颳著,山在眼前。他只需要在臨死之前,想明白一件事:錢到底是什麼?他想明白了。錢是工具,不是目的。錢是手段,不是結果。錢是讓你活得更自由的,不是讓你變成它的奴隸的。他做了二十年的奴隸。他不想做了。他自由了。
他六十二歲那年冬天,一個人上了白雲尖。不是採藥,不是掙錢,不是跟誰賭氣。就是想上去看看。看看那個他爬了一輩子的山,從頂上往下看,到底是什麼樣的。他爬了七個小時,到了白雲尖。山頂上風很大,吹得他站不穩。他找了一塊背風的大石頭,靠著坐下來。他把竹簍裡的棉襖拿出來穿上,把酒拿出來喝了一口。酒很烈,辣得他眯起了眼睛。他看著遠處的雲海,雲海翻湧著,像黃河的水,像伏牛山的霧,像他這輩子走過的那些路。他忽然想起了王玉芬。想起她穿著碎花棉襖,扎著兩條辮子,臉紅紅的,像桃花。想起她蹲在地上撿瓜子殼的背影。想起她走的那天早上,門沒有關。他想起她了。不是想她,是想起她了。想起她這個人,來過他的生命裡,住過二十年,走了。走了就再也沒有回來。他沒有恨她。不是原諒了,是不恨了。恨一個人太累了。他恨了二十年,恨到自己頭髮白了,背駝了,腿彎了,走不動了。他不想恨了。他允許了。允許她走,允許她不回來,允許她把他忘了。允許那個很重要的人中途離場。他坐在白雲尖上,看著雲海翻湧,風從他身上吹過去,雲從他腳下飄過去。他覺得自己很小,小得像一粒塵埃。他又覺得自己很大,大得像這整座山。他是塵埃,也是山。他允許了。允許自己是塵埃,允許自己是山。允許自己這輩子,做了很多錯事,走了很多彎路,弄丟了很重要的人。允許自己老了,病了,一個人了。允許一切發生。
他喝完了一壺酒,把空壺放在石頭旁邊。他閉上眼睛,聽著風。風在唱歌。唱的是他年輕時候在山裡喊的那首歌。唱的是他師父教他的那首歌。唱的是他這輩子一首想唱、但一首沒唱出來的那首歌。他跟著風,輕輕地哼了起來。哼著哼著,他笑了。很小很小的笑,像是從嘴角漏出來的。他睜開眼睛。雲散了。天很藍,有幾朵雲,很淡,很輕。風一吹,它們就散了。但他沒有散。他還在這裡。坐在白雲尖上,曬著太陽,看著天。他不想下去了。他就在這裡了。他靠在石頭上,閉上了眼睛。太陽照在他身上,暖洋洋的。他睡著了。睡得很沉,很安穩,像山裡的霧,散了就散了,再也不回來了。
三
趙治中死後,石頭溝的人把他埋在了白雲尖上。就埋在他靠過的那塊大石頭旁邊。沒有棺材,沒有墓碑,沒有花圈。就是用石頭壘了一個小小的墳包,面朝南方。南方是西安的方向,是王玉芬在的方向。村裡人不懂,說他活著的時候找不到她,死了還找什麼?孫瘸子說:“你們不懂。活著的時候找不到,是因為他還在跟自己較勁。死了就不較勁了。不較勁了,就找著了。”村裡人還是不懂。但他們沒有再說了。他們覺得,孫瘸子說的,總不會錯。
那年春天,趙治中院子裡那棵核桃樹發芽了。發了新芽,綠油油的,嫩生生的。孫瘸子站在樹下,看著那些新芽,看了很久。然後他轉過身,一瘸一拐地走了。他沒有回頭。他知道,有些路,走了就不能回頭。就像山裡的溪水,流了就不能倒流。就像趙治中,走了就不能回來。但他知道,趙治中在白雲尖上,在風裡,在雲裡,在那首永遠唱不完的歌裡。他在那裡。他允許了。允許一切發生。
孫瘸子回到自己的院子裡,坐在門口的石頭上,抽著煙,看著天。天很藍,有幾朵雲,很淡,很輕。風一吹,它們就散了。散了的雲,去了哪裡?沒有人知道。也許去了西安,也許去了王玉芬在的地方,也許哪兒都沒去,就散了。散了就散了。這世上的一切,都會散的。人散,雲散,花散,酒散。散就散了。散了,就不較勁了。孫瘸子把煙抽完了,站起來,走進屋裡。屋裡很黑,他沒有開燈。他躺在床上,閉上眼睛。他夢見趙治中站在白雲尖上,對著他笑。很小很小的笑,像是從嘴角漏出來的。他也笑了。他翻了個身,面朝著牆。牆上有一道裂縫,從天花板延伸到踢腳線,像一條幹涸的河流。他盯著那道裂縫,盯了很久。然後他閉上眼睛,睡了。沒有做夢。再也沒有醒過來。
石頭溝的人後來把孫瘸子也埋在了白雲尖上。就埋在趙治中旁邊。兩個墳包,一大一小,面朝南方。南方是西安的方向,是王玉芬在的方向。村裡人不懂,說他們倆活著的時候是兄弟,死了還做兄弟?沒有人回答他們。風從伏牛山上吹過來,吹過白雲尖,吹過那兩座墳,吹過石頭溝。風在唱歌。唱的是趙治中年輕時候在山裡喊的那首歌。唱的是孫瘸子小時候聽他爹唱的那首歌。唱的是伏牛山上的人唱了幾百年、幾千年的那首歌。風唱給雲聽,雲唱給天聽,天唱給地聽。地聽了,沉默了。沉默了很久。然後地開口了。聲音很小,小得像蚊子叫。
“有錢了,認清了別人。沒錢了,認清了自己。認清了,就好了。好了,就散了。散了,就自在了。”
白雲深處,有人輕輕地笑了一下。很小很小的笑,像是從嘴角漏出來的。然後散了。
】完文全【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