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風在草地上打著旋兒,捲起幾片落葉貼著地皮跑。人們剛吃完水果,三三兩兩地坐著,手裡還捏著瓜子殼和果核,有人正把空紙杯揉成團往垃圾桶方向甩。
“哎——偏了!”旁邊人笑喊,“你這準頭還不如我孫子扔彈珠。”
笑聲未斷,話題也飄得雜亂。有人說剛才拍照多有意思,有人調侃李世民唱歌真敢上臺,還有人學阿福跳舞時帽子飛出去那一下,惹得一圈人拍大腿叫好。
就在這時候,狄仁傑站了起來。他沒大聲喊也沒敲碗,只是整了整衣袍,動作不急不慢。可就這麼一站,周圍聲音竟跟著低了幾分。
“方才見貴妃娘娘用那方寸小盒,能把人影兒全收進去,確實稀奇。”他開口,嗓音不高卻字字清楚,“不過你們可知道,世間還有一樣東西,比照相機更厲害?”
眾人一愣,互相看看。“啥?還能比手機厲害?”“該不會是天幕吧?”“別扯了,天幕又不能隨身帶。”
狄仁傑笑了笑:“我說的是——律法。”
“哈?”“律法?”“這玩意兒也能講笑話?”
幾個坐在後排的己經準備起身走人,一個穿粗布短打的老漢嘟囔:“聽判案?我還趕著去擦導覽牌呢。”
“等等。”狄仁傑抬手,眼神一亮,“我先問一句:你們可知,唐代有個偷瓜賊,摘了鄰居三枚甜瓜,官府怎麼罰的?”
腳步頓住了,原本要走的人停下來看他,連嗑瓜子的都忘了嚼。
“枷號三天!”有人猜。“打二十大板!”另一個接話。“賠錢!還得跪祠堂認錯!”
狄仁傑搖頭:“都不是。”他頓了頓,環視一圈,這才慢悠悠地說:“官府讓他幫鄰居種十日田。”
“啊?”“就這?”“那還不如首接賠瓜呢!”
“因為那年大旱,地裡顆粒無收。”狄仁傑聲音沉了些,“那農夫家裡老母病著,孩子餓得哭。他實在撐不住,夜裡溜進鄰田摘了三枚瓜。被抓後一句話沒辯,只說‘任罰’。”
人群安靜了一瞬。
“縣令查實情況,沒關他,也沒打他,反倒讓兩家坐一塊吃飯。”狄仁傑繼續道,“飯桌上,鄰居說:‘瓜我不計較,但你得來我家地裡幹活抵工。’農夫點頭應下。十日後,兩人竟成了朋友,後來還合夥挖了一口井。”
“嚯!”“這判得講究啊!”“情理都顧上了!”
“所以我說,”狄仁傑一攤手,“法理不外人情。律法不是光為了抓人打人,更是為了止爭安民。”
這話一齣,底下嗡嗡議論起來。“照這麼說,咱們現在上班打卡、發工資、請假這些規矩,也算是一種‘律法’?”“可不是嘛!要是誰想來就來,想走就走,活幹一半跑了,那還不亂套?”
狄仁傑點頭:“正是如此。現代之法,條文細密,執行有序,看似冷冰冰,實則護的是多數人的安穩日子。”
有人不服氣:“可我們那時候,斷案都是官說了算,哪有百姓爭辯的份兒?”
狄仁傑不惱,反而笑了:“那你可知現代有個事——樓上漏水,樓下遭殃,兩家鬧到社群,最後怎麼解決的?”
“還能咋辦?賠錢唄。”“要麼打官司!”
“都不對。”狄仁傑擺擺手,“調解員請兩家人一起吃頓飯。”
“吃飯?”“管用嗎?”“一頓飯能吃迴天花板?”
“還真管用了。”狄仁傑說得眉飛色舞,“樓上那家本來死活不肯修,說沒錢。結果飯桌上,樓下那位端起酒杯說:‘我知道你最近失業,不容易。但我兒子才兩歲,天天頭上滴水,怕得不敢睡覺。’樓上一聽,當場紅了眼,飯沒吃完就掏出銀行卡:‘明天就找工人,我自己出錢修!’”
“哎喲我去!”“這比判案還靈!”“感情到位了,事兒自然就順了!”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