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76章 各執一端
七月初九未正,大理寺核文房添了一張長案。
原先那張舊案桌不夠長。木匠臨時取來兩塊窄板,以矮凳托住中間。板縫沒有刨平,鋪上黃紙以後,仍橫著一道淺淺的脊。
大理寺的人坐東側,兵部的人坐西側。沈照檀的座位在南端,離長案還有一根橫尺。
承辦評事先把規矩念給她聽:“今日是兩署承辦對讀,不是會審。家屬補陳既被列作問題來處,準你旁聽。未被問時不得插話,不得索看兩署迴文,不得將所聞抄作清案處結論。”
“是。”
“若問你經眼何物,只答親見。”
沈照檀應下,在橫尺外坐定。
兵部來的仍是那名職方司主事。初五那份補紙由他親押,今日他帶來的卻不是北報後錄冊舊紙,只有一份蓋著本部關防的持本說明。
大理寺這邊也沒有把會審引錄底擺上案。舊紙早已歸回舊檔房,桌上只有核文單、借閱回籤與兩處限句的見證抄記。
兩邊誰都沒有帶能夠壓住對方的原本。
年輕錄事在黃紙頂端寫下:“大理寺稱兵部後謄本不足為據。”
兵部主事立即道:“請劃去。”
評事也道:“本寺沒有這樣答。”
筆尖停在“據”字下面。
錄事怔了怔:“可兩署意見不正是相左?”
“相左也須各寫各的話。”評事把大理寺答紙推到板縫前,“本寺所答,是現案援引的會審文字來源未清。沒有答兵部後謄本一字不可用。”
兵部主事接道:“本部所答,是後謄本足供說明當年軍報所述疫作與亡者之數。也沒有答它與會審引文逐字相同。”
黃紙上的第一句話被整行劃掉。
沈照檀看著那道墨線。真正的衝突尚未開口,先被劃去的是一句過於省事的概括。
* * *
對讀從大理寺開始。
評事照核文單念道:“現案舊會審錄文載,‘冬月十四,營中疫作,擇九具覆驗’,後又載‘右列九屍’。舊檔房所見會審引錄底,兩處文字與現案錄文相同,題頭為‘引北報疫亡文’。”
錄事在東欄逐項寫下。
“所引北報的題名、頁號、收文號,現均未見。題頭一個‘引’字,不能證明系逐字照錄。欄外雖有‘校過’半押,與當年會審承辦主簿舊押左部相合,也只能證明有人校過這一頁,不能證明他據哪張紙校、何時校,更不能證明兩處異文由他寫入。”
大理寺的話念完,東欄最後落了八個字:
會審引文,來源未清。
兵部主事沒有反駁那八個字,只問:“大理寺是否仍以這兩句作為現案所據舊文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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