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女兒只問答紙上的字。”沈照檀道,“若是奉差,請父親寫差使名目、傳令之人和可核文號。若沒有,‘奉差’二字從何而來?”
屏風後傳來衣料窸窣聲。林氏似要說話,最後又忍住了。
族叔看著那一行,也道:“官問末尾說了,只寫親歷。你若拿不出差帖,確實不宜先寫奉差。”
沈懷章沒有答。
不是同一處。青燈宅門外,他送的是一個尚會喘息的人。北門值房裡,擺到他面前的卻是一張已經填好日期、車數和人數的臨牒,只空著落押處。那張紙寫冬月十二,他落筆是在冬月十四。
一個是他親手送到顧氏門前的人,一個是有人逼他替兩日前的車補上一道紙門。
他比誰都清楚,這是兩件事。
可他方才只用了“北路差務”四字,便險些把兩輛車、兩個時點和兩份責任攏進一團霧裡。再過幾年,後人若只看這張答紙,便會以為他那夜送人、後來補押,原是一道無名差使的首尾。
墨在紙上慢慢洇開。
長房族叔問:“這一張怎麼辦?”
“作廢。”
賬房取來硃筆。沈懷章親自在那一行上斜劃兩道,旁註“無據,不答”,又在改處落了小押。兩名族老依次簽名。那句話沒有被撕掉,也不能再悄悄換回去。
他換了一張答紙。
這一次,筆下慢了許多。
臣於十五年前,確曾乘一輛懸戊七臨牌之平車,將一名北境傷者送至青燈宅門外,由顧氏接入。臣未駕車,不知車伕姓名。傷者當時未告姓名、來處,離宅之後去向,臣亦不知。
寫完最後一個字,他的手沒有立刻離開紙面。
族叔低聲問:“‘北境傷者’可要改作‘傷者’?少兩個字,少惹一層事。”
“官問既問是不是北境人,便不能只答傷者。”沈懷章道。
他說得平穩,落在“北境”二字旁的墨卻洇深了一層。
可“北境”二字落下去,那輛平車便不再是一段可以任意解釋的舊影。沈家家主親手寫明:十五年前,他確曾把一個來自北境的傷者送到顧氏門前。
林氏終於從屏風後開口:“何必把顧氏也寫進去?”
“因為人是她接的。”
沈懷章聽見自己的回答,竟有一瞬陌生。
沈照檀沒有稱讚,也沒有追問。她只讓賬房在答紙背面記下在場者姓名和時刻。她越是如此,他越清楚,這不是一場父女間可以用恩怨抵消的爭執。
紙上的話一旦進了官問,便只問真偽,不問他寫下時有多難。
午正的鐘聲從街外傳來。
賬房依規復讀答文。讀到“由顧氏接入”時,門房的肩膀輕輕一顫。兩名族老沒有再改字,只在見證欄下落名。
沈懷章拿起官問,準備將答紙附回封套,才發現正文下半截還有一道摺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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